好文网 > 实用范文 > 读后感 >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读后感不一定是读书的感想,但需要具备对所读内容进行深入思考和领悟的能力。好的有关名著的读后感是怎样的?这里给大家提供有关名著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1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2

一定有一些人,常常为愚蠢的猪所耻笑。

猪,是被人们当作愚蠢、丑陋化身的脏物,是要听从人类安排的、提供食物的机器,活着的目的无非是吃了就睡,多多长肉,那么卖相才好。

人,则被认为是自然界最高贵的存在,是万事万物的法则,是能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高等动物。

可是有这么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它超凡脱俗、玩世不恭,从不听从于人类的设置安排——它大胆的跳出猪圈,潇洒随意的游走;它喜欢自主婚姻,于是去其他村寨寻找好看的母猪;它善于模仿,于是乐意跳上屋顶,学汽笛声叫;它不屈服于人类安排的死亡,于是倾尽智慧去勇敢的斗争。最终,它取得了胜利,回归山林。

时下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深谙生存之道,日日夜夜混迹于深沼泥潭之中,却仍能保证官位不倒,财富不少。利我者随之,逐我者害之,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真可谓是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发挥到淋漓尽致,香车娇娃,日子好不逍遥!

一猪一人。猪,不愧是蠢物,逆社会之主流而行之,不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吗?为人者,且嗤之一笑。而人,又不愧是智慧的化身,他们既爱设置他人,也包括自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满足他们的贪欲,支撑那酒醉灯糜的生活。于是便有众多的人,在同类设置的框架下,或畏缩,或顺从,或苟且偷生。为了种种身外的利益、关系、人情,龟缩在一个干瘪的躯壳里,犹自津津有味地残喘。

自由,弥足珍贵,猪尚且不顾一切的追逐,而有些人却偏不爱自由。如此看来,一些自诩为“法”的人们,为这些“蠢物”所耻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3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简·爱》。读完后,我一直回味了半个月。

这本书的主人翁,简·爱,在父母双亡后饱受虐待,在她8岁时被送进了一所残酷的寄托学校。当了好几年学生和老师后,她离开了学校,来到桑菲尔德府当老师,负责教一个小姑娘。桑菲尔德府的主人罗切斯特,被简·爱所吸引,在经历了诸多波折后,他和简·爱才由情人成眷属。

品味完这本书后,我深受启发。简·爱,她没有漂亮的外表,没有富有的家庭。在发现自己深深地爱上了主人后,在地位悬殊的情况下,她敢于坦坦荡荡地去爱。她对自己的人生和思想有理性的认识,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的追求。她这种大胆地去追求的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从她身上,我们看出了自尊自重、自立自强的形象。罗切斯尔,他敢爱敢恨,热情奔放,具有同情心。他们的品质,都令人难忘。

但把目光转到现实中时,我不禁有些失望。在现实中,有许多人都不敢去追求,都觉得那件事高不可攀,自己实在是做不到。其实,每个人的能力都好比一座冰山,自己发挥出的只是冰山露出海面的一角,浸泡在海水里的则都是潜力。所以,不要去顾及什么,只要有一个坚定的目标,大胆地去追求,就能够达到胜利的彼岸!

所以,让我们去学习简·爱的精神,大胆地去追求吧!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4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折磨。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5

近段时间一直在拧一些乱乱的文字,看得乱流突袭,开始发觉在生活中讲话都失去语感。于是产生了懒惰情绪,不愿意再在艰涩晦深的问题中继续停留,转而回身读一些小时候所看的东西。第一本看的,便是《简爱》。

《简爱》是这么一本东西。我的英文水平,是可以读原文的,但是看着那令人目眩的动辄三四行的长句,往往就望而却步。手头一个版本是黄源深翻译的。感觉还不错。随看随翻。在午后阳光和一杯乌龙茶的帮助下,我成功的做到了神游物外,逃避现实,重新回到初一时第一次读这本书的记忆中。

我在读初一前,看的大多是古书,或者白话文。所以我现在能用现代语写作和勾引MM,启蒙者是我初一暑假读的那一堆西方文学着作。这一点,我认同王小波的话:真正的现代汉语,是一群伟大的翻译家留下来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们是我语言的老师。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完全被它的语言所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有段时间张口闭口都在学那种英国式优雅的口吻。小时候图个好玩,没对情节具体参悟,在心目中这就是一部完美华丽的诗歌。是记忆花园中最后的秘藏。但是重新读过一遍之后,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与构思中发现了一些别的。

听过一个说法,就是《简爱》发表之初,有人认为它和《呼啸山庄》出自同一人手笔。如果现在来看,我得承认的是,《呼啸》的水平,怕是在《简爱》之上多矣。语言方面我没资格去斤斤计较——英文还没到如此水平——仅仅论及结构和流势,如此而已。

我在重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之不安是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我在行文之中,发现了一些不令我愉快的东西。

《简爱》被万众所热爱的,大约是其作者的自尊与平凡——或者说,是夏洛特的自尊与平凡。那是一个灵魂炽热而外表简单的女子。这一形象无疑是不朽的经典。可是与其夫罗切斯特一样,这个形象始终在用一种类似于自傲的口吻言论——他们对于他人的鄙薄,多多少少,曾经使我快慰,现在却令我不安。夏洛特托身于简爱,

这是我所知道的。但我所感觉到的是: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些刻意了。反过来说,我从中读到了自卑的情绪。

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她幼时的情景。但是我感觉到的是,在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知角度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认定是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最后一个几乎有点硬凑的结尾。她遇到了JOHNRIVERS。虽然前头有笔,但还不是那么自然。夏洛特对于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着不安,到了结尾,则几乎归于俗套——一个我料到的俗套。最后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她的铺垫和衔接很完美,几感觉不到瑕疵。但是我隐约间感到的是,这是一个人间女子编造的故事。它已经缺少了令我战栗的小说结构——更多的时候,我读到了简爱离开山庄,就没再读下去。如果我是夏洛特,或许我就会在那里结束。因为之后的一切,在我看来,比之于前,是很拙劣的。

比较于《呼啸》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其实倒象是装出来的。夏洛特和爱米利一样,其实是内心很TOUGH的人。她们的心必须在疾风中飞扬,因为过于容易受伤。爱米利一飞冲天,写下了真正浩荡的文字。而《简爱》,则在某种内在情绪的矛盾下,写出了一个自己在不断斗争的故事。这一方面,有些象雨果同样自我斗争的《九三年》。

有关名著的读后感篇6

这个寒假,我读的第一本书是《简爱》,我很庆幸,对于之前从不主动读书的我来说,居然开始主动去探寻知识的神奇了,而且紧张自己对知识的吸收慢,读书时间少。《简爱》这本书一共600页,我坚持看完了。

这次读书的不同之处在于,1。这本书内容很多。2。对其兴趣浓厚。3。从书中读出了乐趣。说白了就是愿意主动去读这么厚的书。

当我读完之后,我了解书中的主人公悲惨的童年生活,为了逃离这种生活,她与命运抗争,努力学习,最终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在以后的生活中,她不贪婪,不被封建礼教束缚,和一位年龄较大且有过婚姻史的有趣男人结婚了,而且这个男人当时已落魄不堪。

读到结尾的时候,我异常激动,为两人相爱而激动,为女主人公不顾一切去找自己的爱人而激动,但当她回到他家后,她被眼前的一切震惊了,然后她得知这里的不幸和她要寻找的人的不幸后,更加坚定了她找到他的决心。当她真的走到他面前时,面前这位幽默风趣,风度翩翩曾经容光焕发,曾集聚所有于一身的上流人士,已然成为一个双目失明,面部被烧伤,去哪里都需要被别人搀扶着的可怜的______。此时此刻,我担心相爱的这俩人,男人会因为自暴自弃接受不了自己的现状而产生暴脾气,女人会因为眼前的这个人又老又丑又可怕而放弃这份挂念。但我想错了,真的是无论生老病死,他们都深深地爱着对方。这才是对现在社会来说难能可贵的真爱。我也被他们跨越空间,跨越贫富,跨越时间的爱恋感动着。

5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