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
读后感是指读者在接触某篇文章或书籍后,从自己的感受和思考中,写下的对文章或书籍的总结和评价。如何才能写出优秀的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这里给大家分享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供大家参考。
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篇1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篇2
“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开头一句很巧妙的引出了这段令人赞叹又令人遗憾的历史,长恨歌的读后感。“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句平淡的话引出了杨玉环这个看似普通大家闺秀的女子。“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鲜明的表现出杨玉环脱俗的魅力,她的一举一动是那样的动人,使所有宫中的妃子都为之黯然失色,同时也为后面的隐患埋下了一个不可忽略的伏笔。
“春宵,不早朝,侍宴,春游”,无一不表现出作者的痛惜,由于唐明皇过度的宠爱玉环,导致国政荒废,宫里宫外莺歌燕舞,百官整日只知寻欢作乐,也为唐朝的衰败埋下了导火索。
“九重城阙烟尘生,千乘万骑西南行”。出乎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终于发生了——安史之乱。各地烽烟四起,百姓流离失所。衰败的唐朝,在这次战争中练练败退,六军被迫停留在马嵬坡,面对唐明皇和杨贵妃,将士的激动之情是难以容忍的。在军谏之下,唐明皇悲伤的望着那位曾经深爱的女子。“君王掩面救不得,回看血泪相和流”。看着玉环被军士推出去的时候,他心中是如此的无奈却又焦急。可看着军士激动的情绪,自己没有能力去抚慰。看着自己破碎的山河,自己却没有能力挽回。他只能仰望着天空,默许了军士,然后独自一人默默地流泪。
终于,安史之乱结束了,宫中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景色依然是不变的景色,可是赏景的人却已离去,“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我们读出了唐明皇心中那股难以言喻的心痛。
“云髻,花冠,仙袂,霓裳”描绘出一种仙境的生活,在那里,人不需要受到任何拘束,此时的“玉环”虽然依旧有着倾城的容貌,不过脸色却较之以前已显憔悴。内心思念着明皇,却音容相隔在2个不同的世界。“唯将旧物表深情,钿合金钗寄将去”。睹物思人,这估计是十分悲伤的事吧。所有的思念,只能寄托于小小的物品上。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这2句话不仅写出了对国家衰败的惋惜,也写出了对唐明皇和杨玉环爱情的惋惜。虽然我痛恨唐明皇沉迷女色,荒废江山,导致一代王朝从此湮没。但我同时也为唐明皇和杨玉环至死不渝,纯真的爱情所有感动。
长恨歌,让我读出了一个别样的恨,一首不会逝去的歌。
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篇3
七月的雨,总是轰轰烈烈,来去匆忙,岂料也有那么几回淅淅沥沥,下一午时,倒含了些闺阁中的女儿气。而时代呢,时代的车轮不停向前奔,催促着一切前进,旧上海,又好似昔日一抹绚烂繁华。
看王安忆的《长恨歌》正是要拣一个这样的夏日,夏日的基调一律是干脆的,如作者冷静的笔调描述王琦瑶的爱恨纠缠,而这样的雨,却恰是对了上海弄堂弯弯曲曲、深深浅浅的情景。“上海的弄堂真是见不得的情景,它背阴处的绿苔,其实全是伤口上结的疤一类的,是靠时间抚平的痛处。”
王琦瑶,作者说是每个弄堂都会有那么几个王琦瑶。早晨推开后门拿花书包上学的是她们,和女伴们亲密地手牵着手追逐时尚的是她们。而就是这样的王琦瑶踏入一首“长恨歌”40年之久。
16岁参加“上海小姐”选举获得“三小姐”称号,“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三小姐也是少不了得,她是专为对内、后方一般的。是辉煌的外表里面,绝对不逊色的内心。可说她是真正代表大多数的,这大多数虽是默默无闻,却是这风流城市中的艳情的基本元素。”
我觉得作者是特意选了这么个我们触得着、感受得着的小女儿,写她与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以及苦苦追求她却无果的程先生之间的爱恨纠葛。与李主任,她倾心相对,甚至觉得“爱丽丝公寓,那一套套的房间里,住的全是各式各样的的人。”
合上书,默默坐着,王琦瑶的命运,当真就是千千万万个街上行走的女儿的命运。她显得那么弱小,反复挣扎也只剩下一箱金条陪她到最终。我想,她若是有蒋丽莉那么敢爱敢恨,若是不那么沉溺于繁华,结局可能完全不一样。而我们又不能过分责怪她,她是那么真实的一个女子,家境没有太好,怀着那么一点小小的虚荣,又因貌美而对上层社会、对感情有那么一点点幻想,她只是这样一个有血有肉的女子,却所以陷入了“长恨”的境地。
我开始想,之所以书名为《长恨歌》,又岂仅仅是因为一句“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吗?或许所谓“长恨”不只是王琦瑶的恨,还是作者的恨,亦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恨。恨的是王琦瑶的痴心妄想,恨的是王琦瑶的默默忍受,又或者是王琦瑶不会恨……
我看到,一缕清风,吹散了旧衣上淡淡的樟脑味,送来了青苔浅浅清香。
举目苍凉,落笔繁华,将所有沧桑华丽收于一纸中,许是这曲长恨最为动人一弦。
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篇4
一、开场:误入凡间一精灵
碧波荡漾的渌水,环抱着飞檐斗拱,文彩辉煌的沉香亭,沉醉的太白大笔一挥,梨园女伶的歌声便穿云裂石,美艳的宫娥翩翩起舞,吴带当风。这是独属大唐的盛世之音,天宝时代的繁华魅影。
镜头微转,水汽氤氲中,“出浴太真冰作影”,误入凡间一精灵。那匆匆的一瞥,便盲了他今生的每一眼。
二、发展:无法承受的感情之重
过去的他,也许真的是孤独吧!纵然贵居万人之上,坐拥佳丽三千,可愈听得尘世喧嚣,愈觉那些温暖与己无关,沾染着别人的热闹,只更衬得自我形单影只。直到她——那个精灵一样的女子,她让他觉得,自我的?不再沧桑漂泊。于是,他忘记一切、不顾一切地爱她。爱是有理由辜负全世界的——只是,多么可笑,唯独拥有一切的他,没有这样的资格!可他还是顺遂了自我的心,让感情的光环无比灿烂,灿烂到光环之外那些攀龙附凤的猢狲们已悄然地贪婪地爬向了名利场的顶端。葬礼的号角夹杂在夜夜笙歌中,是否有人听到?
也许多年后他会明了:当年愚笨如他们,从不懂得将幸福吝啬些支配,凭着任性肆意挥霍,直到两手空空,物是人非。
三、高潮:一场盛大的逃离
所有的浪漫最终在叛军的铁蹄声中被无情地撕碎,他们最终为这一场华丽而奢靡的感情付出了代价。由远及近的渔阳鼙鼓,轻易地践踏着一个王朝的光荣与骄傲。从此,霓裳如何映羽衣,南国荔枝无佳人。红颜,何其自然地成了“祸水”!应对不发的六军,应对他的愁容,她轻扯嘴角,要多冷血才会忍心让早已青丝变白发的他更添愁霜呢?纤纤素手执起那束残忍的白绫,也许,在身体凋零前,?就已一寸一寸被凌迟。
那一次是七夕吧,他说,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纵是那天,他也没有如此不安过。
四、没有结局的结局
之后的之后,他不记得了。似乎,那日后,全世界都已剧终。
哪里有什么海外仙山呢,可是是他心甘情愿地蜷缩在回忆里编造的一个又一个传说罢了,他不依不饶地紧紧抓住那些只会让他难过的往事,一遍又一遍地敷衍自我罢了。
他说,她是值得他用一生去观望的烟花。他说,余生,用来忘记她。
他必须不会明白,千年后会有一首歌告诉他,烟花易冷,会有一首歌告诉他,雨纷纷时,旧故里,仅有草木深。
他只明白,没有她,爱不像爱!
我不想把《长恨歌》丝丝入扣地分析成一首政治讽喻诗。在我看来,《长恨歌》更像是一部感情史诗电影,诗人便是那技艺不凡的导演,在他的执导下,仅有爱,是永远不会被遗忘的。
读长恨歌的感受100字篇5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