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与黑有感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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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与黑有感100字篇1
看《红与黑》,当然最先被书名吸引。
红与黑,红色和黑色,似乎跟书中的内容没什么关系,但仔细读来,这就是文章的立意所在。红色代表军人,渴望跟随拿破仑为祖国建功立业;黑色代表教士,只求上帝给自己一个安稳的生活,而主人公于连正痛苦于这个选择,但最后他一个也没选,而是献出了生命报复这个虚伪的社会。
为什么他要这样做呢?因为那个时代的背景,1814年拿破仑倒台,波旁王朝复辟,资产阶级革命派遭受镇压,封建贵族和教会沉浸在过度兴奋中,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宏愿,为了赢得他们的尊重,于连变成了一个野心家,对他们实施报复。
同是复仇小说,同一时期的作品,于连不同于《__山伯爵》中的唐太斯,唐太斯年轻不懂政治,更没有什么政治抱负。对于自己登上厄尔巴岛并且拿到拿破仑密信这件事,并没有什么担忧,也没顾虑过这封信会给他带来灭顶之灾。被抓进监狱后,仇恨的只是检察官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仇人对自己的栽赃陷害。
而于连报复的不是唐太斯那样的一两个人,而是一群人,一个统治阶层,一个剥削百姓自己却富得流油,大肆挥霍而又腐朽的上流社会。虽然书中没有具体说明,但从小说字里行间,我们依旧可以被于连的正义野心所震撼。
由此可见,唐太斯报仇是为了个人尊严,而于连报仇则是要推翻这个千疮百孔的社会。唐太斯最终成功,而于连却以断头台为背景宣告失败,但这却不失为一次对黑暗现实有力的刺痛。
但真正让我欣赏他的,是他在牢中的沉思,以及在法庭上那段自杀性的发言。在死神面前,他终于想起自己的灵魂从未真正皈依过宗教。一个人要是爱过真理却从未寻找过真理,未免太遗憾,所以作者构思主人公在临刑前醍醐灌顶。于连的爱不是《圣经》里的天主,而是他多年来渴望一个能创造平等社会的人。天主的确令人失望,于连却没有背弃自己的责任,他可以说:"我并没有被打败。"他感到孤独痛苦,于是又思考起所有哲人、非哲人都爱触及的问题:"Tobeornottobe."
他明白了死亡、生存和永恒,都是些非常简单的问题:一只蜉蝣在烈日当空的夏季,早上9点出生,晚上5点死去。它怎么了解"黑夜"二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一个人强烈地热爱某样东西的时候,往往就是快要失去它的时候。()这样对生命有热情的人,真要面对"从来处来,到去处去"的现实时,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我们有理由认为他不伪善,而他祈求天主把雷纳尔夫人还给他,恰恰证明了他对爱情至死的忠诚。
如果没有无畏浪涛的击打暗礁,又哪来韧如磐石的嶙峋峭壁?如果没有无畏无惧敢于攀登的人,迄今又有谁能登上世界最高峰?如果没有荆棘的道路,人世的险恶,又哪来源远流长,历久弥新的明珠,又怎能揭露这个虚伪的社会?
于连拒绝苟且偷生逃过死亡,当他的鲜血洒满断头台时,我心中开始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上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总比坐以待毙强。
读红与黑有感100字篇2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拜托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雷纳尔夫人、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玛蒂尔德,或许还有雷纳尔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读红与黑有感100字篇3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读红与黑有感100字篇4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读红与黑有感100字篇5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
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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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小说经过主人公于连与两个女人之间的感情描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后、复辟时期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憧憬、追求、奋斗、苦闷。《红与黑》以很多篇幅描述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但那里的所谓感情,并非那种有着共同感情基础、心心相印的真正感情,而是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的畸变的感情。
主人公于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倒退的时代。于连是一个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为了改变自我卑微的社会地位、跻身上流社会,他能够毁弃和亵渎古典的道德和神圣,把世界上的一切都作为敲门砖。崇高而圣洁的感情,成为他重要的自卫、反击和向上爬的进身之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