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名著有感
通过写读后感,人们能意识到自己写作中出现的问题,比如说结构梳理、表达方式、语言运用等。关于读名著有感怎么写才规范?下面给大家分享关于读名著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1
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十九岁。年纪不算小,,但还是有点幼稚,,因为李伟老师我接触了这本书,也因为这本书而感受多多。。希望大家都能看下这本书。以下就是我的感受。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2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着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我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应当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我犯了错误,就应当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可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终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3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拂墙花影动,凝是玉人来。”,每当读到这句诗时,脑中总会浮现出关于崔莺莺的朦胧想象,那大概是一个身姿纤弱的大家小姐,斜倚在木质的门廊上,满目柔情的望着一轮圆月,等待着自我的情郎到来,这样的意像,充满了关于诗情画意的完美和一丝花前月下的浪漫,是属于中国古代独有的含蓄古典之美,让人忍不住心神荡漾,思绪在字里行间沉浮,被带向一个未知的远方。
很长一段时间里,说道西厢记,我总认为这就是一个关于情情爱爱的无聊故事,当年读红楼梦时,见贾母说:“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可是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只觉得深感赞同,可是当我我真正拿起这本书时,就完全改变了自我的看法,不由自主的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
王实莆细腻优美的笔触下所描绘的崔张两人的感情故事,乍一看有些老套,家境贫寒的张生上京赶考时路经河中府,去古刹普救寺拜访时遇到了暂住在寺中的崔相国家小姐崔莺莺,崔小姐气质娴雅容貌秀美,惹得张生“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飞儿在半天”,为了接近佳人,张生在寺庙中住下,诗书应和之下两人逐渐暗生情愫,无奈崔府老太太百般阻拦,两人的感情历经种种磨难,好在上天不负有情人,两人最终修成正果拜堂成亲。
其实比起这一版的故事,元慎的《莺莺传》似乎更贴合实际,在元的故事中,张生上京赶考后将莺莺抛之脑后,徒留莺莺苦等一生。王的大团圆结局或许是为了迎合观众,毕竟杂剧是要演出的,比起杯具观众显然更容易理解喜剧,其实在我看来,我们每一位读者,也都期望王的版本才是真实的,才子佳人终成眷属,这也是我们对完美感情的一种想象和期许。
西厢记中不乏精彩词句,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大概还属“我就是个多愁多病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貌。”让我想起了87版红楼中,宝黛共读西厢时彼此那懵懂而爱恋的眼神,我想这样含蓄而深厚的感情已经在现代社会中逐渐离我们远去,快节奏的生活逼着我们不断地前进,感情变得越来越简单,却也越来越浅薄。那种“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感情观,大概也仅有在阅读这些经典书目时才能再领会一番,只是掩卷之际,还是会忍不住轻轻叹息,一分为卷中佳人,一分为孑然之身。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4
你向往自由吗?你渴望平等吗?如果你同样渴望,向往,那么便像简爱一样去争取吧!
当我合上《简爱》这本书时,我感慨她的勇敢,大胆,善良……却也为自己有一个小康家庭而舒了口气。如果,简爱同我一样有一群活泼向上的兄弟姐妹;有一个温柔和蔼的舅妈;或者有一群仗义相助的小伙伴们……那么她可能是教堂里低低哀颂的修女;可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亦或可能是酒会上姿态大方得体的名媛淑女……那么多种可能的简爱,却绝不是夏洛蒂。勃朗特笔下的那个渴望自由,追求平等,勇于反抗的简爱!
简爱渴望自由的原因源于舅妈以及堂兄约翰对她无休止的捉弄,咒骂和殴打。所以,当她逃出里德家时,来到劳渥德学校时她是快乐的。同样,在受到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的指认后,她绝望了。但她依旧坚强,而谭波尔小姐的出现,也为简爱的人生带来温暖的曙光,使得今后的简爱变成了一个善良的,温柔的,善于倾听的人。
一切机缘巧合下,简爱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也收获了一份美好的爱情。同样,我也被她的善良打动。我一定不会忘记这个叫简爱的女子。
也许《简爱》这本书并没有《水浒传》的好汉豪情,也没有《红楼梦》的儿女柔情,但它,是一本好书。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5
我们聊到了很晚,这时,有人把电开了,不过,我们都很累,睡了!400字作文要是早晨雾大,站在阳台上,不但不见湖水,连苏堤也消失在浓雾中,茂密的绿树外只有白茫茫的一片。父亲,如果你还在世,我该是多么幸福啊。我等得不耐烦了:“快点垫报纸呀?晚上,哥哥早早的吃完饭去偷青瓜皮了,我们7点钟才吃完。
我们应该学会孝敬父母,正如古人所说的那样百善孝为先。或许现在的儿女早已无法做到像古人说的那样“出必告,反必面。”但我们可以为父母做一些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比如在家中,父母叫唤我们时,应该一听到就立刻回答,不要慢吞吞的答应;父母要我们去做事,我们应该赶快行动,不能借故拖延,或者根本不放在心上,不愿意为父母效力;父母教导我们时,应该恭敬地听而不可以随意打断他们,要将话听进心里;我们犯了错误,父母责备,应当顺从他们并且承担过失,不能顶撞他们,让他们伤心。
如果一个人能够孝顺,那么他就有一颗善良、仁慈的心,有了这份仁心,就可以利益许许多多的人。
古人黄香九岁为双亲温席;沈云英替父亲守卫道州府;郯子取鹿乳,供奉双亲;董永卖身葬父;陆绩怀橘遗亲;王祥为母卧冰求鲤;杨香扼虎救父。
这些事例足以看出孝悌一直是中国文化的基础。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学习先辈们以父母为首的优良品德,把中华民族以孝为本的精神发扬光大。
百事孝为先,这是先人告诉我们的,所以我们应继承这种优良的传统!
关于读名著有感篇6
我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还是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在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很感谢续者高鹗,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让她别了宝玉,我觉得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不过不是有句话说:赛翁失马,焉之非福吗?对于黛玉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的悲剧结局,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地沉睡时,看着宝石仍在凡是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是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也是不赞成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地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颚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地指天愤恨,气极至亡。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到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甚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地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的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问题。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二离开贾府的,否者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斗争,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黛玉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如既往地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像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好的回忆,却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