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阿q正传有感的
写读后感需要读者对自己的思考进行整理和表达,这要求学生能够理清思路,掌握语言表达的技巧。如何撰写优秀的读阿q正传有感的?这里分享一些读阿q正传有感的写作案例,供大家参考。
读阿q正传有感的篇1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自我安慰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自我安慰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自我陶醉,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读阿q正传有感的篇2
阿Q不仅仅是一个阿Q,更是那个时候大部分中国人的代表。
鲁迅的小说的背景一般都固定在某个地方,比如阿Q的村庄和七斤应该是邻庄。而他们也是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是千千万万个人的代表。
“精神胜利法”,对,我就是不敢和你争斗,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就是如此的怂。虽然我没有和你争斗,但是,心里却赢了。这是什么逻辑呢?中国人本身的不敢争斗、懦弱。就好像战争时期,明明中国人很多,但却不敢争斗,以至丧命呢。从内心的一种软弱。我们的传统文化,告诉我们“君子动口不动手”,“不争恶斗狠”“互相谦让”等等诸如此类,如果不这样,就显得不对了。这种情况,现在也深埋于我们的内心。
“自轻自贱”。我们总是认为自己不好,总是看轻自己,自大或许并没有多少人吧。而我们把“自轻自贱”还看成一个美德,认为是谦虚。当别人夸说自己优秀,某方面突出时,我们总是回答:“哪里,哪里,没有,雕虫小技而已……”
“看客”。这是中国人最喜欢的一件事了吧。阿Q在囚车上,路两旁站满了看客;鲁迅先生留学时,写藤野先生也提到了那些像“小姑娘”一样的看客。在现如今,无论哪发生了什么事,一些人也都是慌慌地围上去观看的,唯恐错失了什么精彩画面。就好像那些被围观者,不想做某事,后来却被那些看客逼得不得不做了某事。本来一件很严肃的事,看客却在旁边笑着喝中国人爱做的事情之。
想想就是悲哀。
至于阿Q,觉得他是可怜的,也是不可怜的。他糊糊涂涂地活着,后来又糊糊涂涂地死了。
读阿q正传有感的篇3
这个夏天真是出奇的热,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宇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祝福”,令人可悲!《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希望阿Q会在现在的社会里消失,成为一个真正幽默的笑话。
读阿q正传有感的篇4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好处,它已经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为世界各地的读者所欣赏,成为世界名著,“阿Q”也成为“世界名人”,直到此刻,阿Q二字还常挂在人们的嘴边。阿Q的形象如此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影响如此之巨大,究其原因正是《阿Q正传》成功塑造了阿Q这个乡下农民的形象,鲁迅先生透过这个形象,揭露和批判了二十世纪初旧中国农民身上存在的致使中国长期落后挨打的愚味、软弱、自私、虚荣、狂妄的劣根性。
阿Q的身上,体现着自负和自卑的两种极端性格倾向,他是极其卑微的小人物,他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没有职业,没有家,没有住处,有时穷得只剩一条裤子,甚至连姓名都没有,只是靠给别人打短工为生。可是他却瞧不起末庄所有的人。赵太爷的儿子进了学,阿Q也不以为然,以为自我的儿子将来比他阔多了。阿Q还把自我头上的伤疤作为高贵的标志,别人嘲笑他时,便说:“你还不配。。。。。。”。这便是阿Q所代表的中国人的自负心理,极度自负的人往往会朝着极度自卑的方向发展,阿Q为了逃过别人侮辱,免受皮肉之苦,甘愿用自轻自贱来换取别人的同情,从而避免别从的侮辱。如末庄的闲人揪住阿Q的辫子往墙上撞时,他便承认自我是虫子,这完全丧失了人格和自尊,多么令人心酸!
阿Q对革命不了解,并不懂得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好处,他投机革命只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对别人进行报复,甚至连王胡这样的同胞也不留了。所以阿Q“参加革命”遭到拒绝后,就想到衙门里告状,告别人谋反,好让他满门抄斩。阿Q不是真正的革命者,即使阿Q“革命成功”最终也会变成赵太爷那样的新统治者。
阿Q既软弱又胆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受到别人的侮辱,没有潜力改变现实,无法应对现实,便只好利用精神麻醉法,在想像中麻醉自我,忘记痛苦。当阿Q受了别人侮辱时,十公恼恨,但很快就忘了,他仅有借着自欺欺人,迅速忘却恼恨心境才能恢复平和,也仅有这样才能重新高兴起来,阿Q遭别人棍棒的痛打,就是用“忘却”这一件“祖传的宝贝”来求得解脱的。
阿Q生活在末庄的最底层,什么人都能够欺负他,与人打架,他经常是要吃亏,但他常常十分得意,因为他有一种妙法自慰,别人打自我,就想像成自我的儿子打自我。钱被人抢了,他在愤怒之中打了自我一个耳光,想像成打别人一样。就是受了再历害的凌辱,他也会用类似的方法为自我解脱,从而莫名其妙高兴起来。这就是阿Q的精神胜利法。精神胜利法是阿Q赖以生存的精神基础。
作为一个生活的弱者,阿Q无力抗拒黑暗和恶势力的迫害,丧失了普通人的思维规律,近乎于精神失常。后因赵家遭抢,阿Q被人陷害,一步步走向刑场,他丝毫没有意识到反抗,为自我辩白。最终要画押了,阿Q还担心自我画不圆,被人笑话而烦恼。这是多么的愚昧和悲哀。这是鲁迅对病态国民深痛感受的结晶,在鲁迅的心中,阿Q是无数麻木愚昧的中国人的代理。
读阿q正传有感的篇5
一个旧的事物将是逝去,一个新的事物又将诞生。
看完鲁迅的《阿Q正传》我一直在想鲁迅先生到底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思想呢?是对封建旧社会的,是对阿Q人格的否定,还是对阿Q用精神胜利法来逃避现实这一现象进行同情呢?也许三者都有吧!
今天,我想谈谈阿Q的“精神胜利法”到底应不应该有,当读完这篇文章后给人最深的感受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权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是对的,是赢的的“精神胜利法”了,在很多人看来一定觉得这个想法是要不得的,但是如果阿Q没有这种想法呢!我们可以来猜想一下,他是否能活得下去!那个年代是被封建旧社会毒害的年代。
“精神胜利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逃避现实,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决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如果现今社会中有人想靠着精神胜利法来存活下来,我想这应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吧!因为不可能有老板会想要用这样的员工,不要说工作了,如果在读书时就有这种心态,我想有这种心态的人未来应该是很惨的吧!
但是,阿Q为什么会觉得很好呢?那个时代的人,也没有对他提出什么质疑,就是因为在那个时代阿Q不用上学,老板也不要求你的精神思想怎么样,只要有力气干活就行,在文章中,阿Q为了减轻外力给的欺负和__,阿Q只能自我麻痹和自欺欺人来逃避,就是这样他愈陷愈深,只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现在,我用__来概括我心目中的阿Q:一,可怜;阿Q连最基本的房子都没有,长期在土谷祠里落脚,阿Q也没有基本的人生权利,工作就是给别人做短工,割麦、舂米等一些体力活。
二,欠打;没事总是惹别人,自以为比别人强,比别人了不起。没事去惹正在抓虱子的王胡,没有别人抓的多,没有别人咬的响就骂王胡,可想而知,最后被王胡打的要死!不过,他最后还是用精神胜利法胜利了!
三,梦想;阿Q他有梦想吗?不敢说,他是真有,还只是一时冲动做的一些事情,但对于他努力的生活,敢于做梦,我就给了他这个词梦想,他捏了小尼姑的脸以后,便开始梦想自己应该有个女人,然后,就跑去对吴妈说想和她困觉,当然,他又被打了一顿,还因此失去了工作;他上了城,带回来许多衣服和小饰品也卖了不少钱!不是说他这样是有梦想,我想他进城一定还是想谋生的,所以,觉得他还是有梦想的!
在如今,我觉得有一点还是挺阿Q的,似乎有钱人在社会里就是老大,而没有钱的人就像阿Q要任劳任怨,还要成为老板的出气筒,我认为这个社会还就是需要精神胜利法,要不然你就会觉得活的很累,会认为社会对自己很不公平!
从文章很明显的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是批判这种精神的,他希望人们能够勇敢的生活,而不是像阿Q那样遇见困难就躲!这也是鲁迅先生表达观点的独到之处用一个传记,用一个人们都不太记得的人来激发大家的思想…精神胜利法是不能占据人们思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