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900字读后感
通过写读后感,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感受作品的魅力,从而增强阅读兴趣和阅读动力。好的名著900字读后感应该怎么写?快来看看,小编给大家分享名著900字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和示例,供大家参考!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
诚信是金,只有讲诚信才能换取别人对你的信任,才能得到他人的帮助,才能让自己的生活快快乐乐。说到这不禁想起了一个家喻户晓的寓言故事——《狼来了》:
大家都知道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是书中的这个小男孩呢?因为好玩,所以一而再,再而三的欺骗了大人,使大人们不再相信他,使狼有机可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你看看,最终受害的人是谁,这已明摆着就是——书中的这位小男孩。这个故事中,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我们一定要诚实信用,以德服人,从小要做一个讲诚实信用的人.一旦你用失信这颗“子弹”朝着诚信发射出去,想收回来,那是“镜中花,水中月”,不但得不到别人的信任,而且会伤害到自己。人与人之间也是一样的。虽然每个人都会犯错误,如果能及时改正,可以弥补回我们的过失,但是三番五次地撒谎,那别人就会失信于你。不信,你瞧:
我们班上有一个同学经常没有交作业。组长向他要作业,他每次都找种.种理由,今天说作业在家里,忘记带;下次又说忘记带了。老师叫他补交,他总是点点头,说“好!”,可是下次还是没见到他的作业影子。同样,他在家里,也是经常欺骗爸爸妈妈。父母叫他做作业,他总是说在学校已经做完了,或者说今天没作业,一回家就坐在电脑旁玩游戏。一开始,父母亲都信以为真,可是一直这样下去,他们也开始怀疑。有一次,周末的语文和数学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老师实在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他爸爸,这时老师和他爸爸才知道,原来他一直都在欺骗大人。后来,因为期末考试上午他不用去学校,就在家里玩电脑,他爸爸误以为他又逃课,不相信他的解释,狠狠地赏了他一顿“竹笋炒肉丝”。这就是他不诚信骗人的后果。因此,我们一定要诚实守信,不骗人。
还有一次,我的朋友对着我说:“你下午去我家玩吧!”我二话不说立即答应了答应了, 可我猛然想起我下午有事,但我要面子,所以没有对他说。后来,放学时,我一出教室便逃之夭夭了。后来,他每一次见到我都瞪大了眼睛,还骂了一句:“大骗子。”我无言以对,只好离去。
诚信,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样“必需品”,它是人们最纯洁的心灵,是人们最美丽的外套!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2
就像这段话一样,文学名着在当今社会上已占有了高大的地位,是我们青少年必读的书集,它将为我们带来巨大的影响。
前不久我刚看完了一本名着《欧也妮·葛朗台》是由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创作的,同时也是讽刺作品中最具活力的一部力作。
读完了这部小说,使我知道了:葛朗台
他是个贪婪、狡猾、吝啬的人,金钱是他唯一崇拜的.上帝,独自观摩金子成了他的癖好,为了钱,他可以六亲不认:克扣妻子的费用;要女儿吃请水面包;弟弟破产无动于衷;侄儿求他置之不理。直到他知道可以花费小笔资金解决弟弟破产的事情,同时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后,才肯出这笔钱,甚至临终前也不忘吩咐女儿看住他的钱。虽然,他是个守财奴却与别人不相同。他不仅热衷守财,还善于发财,精明计算,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果断出击。索漠城里,都尝过他的厉害,反倒佩服他,把他当成索漠城的光荣。
通过葛朗台使我明白了:金钱在当时社会具有无边的影响力,同时也揭露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活动中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而欧也妮,葛朗台的女儿,天真美丽的她喜欢上了破产的表弟夏尔,为了资助夏尔,她把父亲给的金币赠给他,这样的举动激怒了爱财如命的葛郎台,父女发生激烈的冲突,而她的母亲却因此一病不起,但最终欧也妮等到的却是个发了财的负心汉。与此同时,在她的身边围绕着许多金钱的奴隶。为了得到她的钱,拼命地在她的身边包围着。
使我同情她,为什么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金钱“这东西的怨恨是那么深,那么重。
每个人都觉得她是一个吝啬鬼,因为她同她的父亲一样省吃俭用,精打细算。但是,一个个虔诚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却给了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有力的耳光。
从这本书中使我明白了:当时资产阶级社会中,金钱就如上帝一般,让所有人侵倒,甚至六亲不认,但有的看似吝啬的人却不是一个吝啬鬼而是一个慈善的人。让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要多看人内心的世界……
文学名着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它不仅丰富了我们知识还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加强修养,使我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心灵的雨露。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3
一次偶然的邂逅,翻开了《红楼梦》,于是我认识了她——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普天之下,又有谁有这资格呢从那以后,黛玉姐姐的影子就荡漾在我心里,来来回回,隐约中似乎听到她娇弱的喘息,脑海里是她伤感的容颜,带着一分憔悴却万分迷人。她落泪,因为仅有放纵的哭过后才会更舒展,笑容才会更加绽放。闭上眼仿佛看见了他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甚至“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的深、爱的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境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理解,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仅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我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我慢慢地清醒过来。记得她的《葬花词》:“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依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读完后像是被万箭穿心,肝肠寸断般的阵痛。
她的泪,像涓涓细流一样潺潺流动,汇聚成一泓清泉,澄清着她的杯具。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她和宝玉的感情在那样的社会是不被容许的。她对宝玉太痴情,她一生无限伤感,然而临终前她笑着喊“宝玉,宝玉……”然后她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然她的故事结束了,可是给我留下了万千思念,合上书想要把这份内心的尘埃封住,但一闭上眼,那段应当被禁锢的伤感像尘埃一样在空中飞扬、旋转、舞动。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4
在十九世纪末,一部堪称科学与文学完美结合的典范诞生了,那就是法布尔在荒石园中完成的《昆虫记》。
这是一部不朽的乱世佳作,它不仅渗透着对生命的敬畏,而且蕴涵着一种追求真理的精神。
说到《昆虫记》,就不得不提到它的作者—法国伟大科学家法布尔。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及对万物的赞美。正是这种原因使得他以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和习性。在其朴素的笔下,一部严肃的学术著作如优美散文,我们不仅从中获得知识与思想,而且阅读本身就是一次独特的审美过程。
《昆虫记》整本书都在介绍不同昆虫的不同习性及捕食方式,像勤劳的蜂、漂亮的蛾、笨拙的虫等自然成了它的主人公。就这样,我随着法布尔一起去认识昆虫,又一起被感动,被震憾。
《昆虫记》中固然有弱肉强食、骨肉相残,但母爱是不朽的主题。蜘蛛是一种令人恐惧的生物,一提到它,许多人都会毛骨悚然。可是你看法布尔的描写“园蛛使出一身惊人的本领为自己的卵造了美仑美奂的住宅,但它时日无多了……狼蛛将它的珍宝拖在身后,无论白天黑夜,一刻都不离身,它护子的那股气势让旁观者望而生畏……”。读着这些文字,我分明看到了一个个慈祥、充满爱心的蜘蛛妈妈。
连法布尔都不得不说:“毫无疑问,这的确是真正的母性之爱。”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一步步认真推算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和效果;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马上设计下一次。他那严谨的态度、认真的精神、勤勉的作风,着实令我叹服。
这本书从人性观照虫性,以昆虫的本能、习性、活动、婚恋、繁衍至死亡无不渗透着人文关怀;并以虫性反映社会人生,睿智的哲思跃然纸上。难怪鲁迅称之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使我眼界开阔了,看问题的角度有所改变,理解问题的深度也超越以往。读完此书,我最深刻的体会是:生活乃写作文之源泉,只有仔细观察后认真思考,并加以验证,才能了解世界的奥秘。我相信,这个体会让我一生受用。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5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一句名言。每个人都想进步,也在不断的进步。我也不例外。因此,书成了我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的读书生活也给我的童年蒙上了一层金色的薄纱。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我上幼儿园的时候,那时我5岁。幼儿园的老师发给小朋友们一本崭新的童话书,我小心翼翼地给书包上新“衣服”,生怕划脏了这可爱的书。我上一年级了,有着一书包的教科书,在我的小卧室里,也有一个小小的书柜,书柜里放着一排排爸爸买给我的书:有《丑小鸭》、有《小红帽》、有《白雪公主》、还有《十万个问什么》。中国的四大名著也包括在内。晚上,我做完家庭作业,便跑到卧室,从书柜里抽出自己想要阅读的书籍,坐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喜欢看书,但我深深地知道:书,可以使我进步。书,是有着无穷的魅力的。因为我喜欢看书,大家给我起个外号叫作“小书迷”,而在我这个“小书迷”身上,也发生了一串串笑料百出的事情。有一次,我正趴在床上阅读《绿野仙踪》,正读到多萝茜要回到家乡这精彩的部分时,奶奶的声音传来了:“璐璐,家里的盐没有了!去西边买一袋回来!”我极不情愿地放下书,骑上自行车去买盐。一路上,我的脑海里都是多萝茜和她的小狗托托,仿佛多萝茜的命运是对我事关重要的似的。到了商店,我拿着盐准备付账时,却发现一件极其可悲、极其丢人的事:没拿钱!于是,我又破天荒的回到家,可再去已经来不及了,就这样,我品尝到了一顿无色无味的“素斋”。还有一次,我去上洗手间,顺便带了妈妈新给我买的《苦儿流浪记》准备欣赏。于是,厕所外就产生了这样一幕:“姐姐!你好没好啊!”“哎呀,我才看到第五章,再等一下嘛!”“从第一张看到第五章,几十页呢!一会儿都2、3个小时了,你是不是打算今晚就住在厕所里啊!”“……这不是出来了嘛!”
嘻嘻,这就是我的读书生活,我的读书生活是那么的生动有趣、丰富多彩。我决定,我一定要顺着“书”这条阶梯一直爬呀爬,总有一天,我肯定会到达人生的顶峰、成功的彼岸,在那里尽情挥洒我的才华、知识!难道不是吗?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6
昨晚把《安娜·卡列宁娜》看完了,是简版的,了解了大概内容。现在看书大有:“好读书不求甚解”的味道。
书中有段话我始终不能理解:
“如果有人打你的右脸,就连左脸也由他打;如果有人夺走了你的上衣,连衬衣也给他……”
我曾经看到过前一句,是在一篇佛学的文章里。但我一直不明白,这就是佛学的忍辱负重的精神吗?这就是“慈悲为怀”的阐述吗?为什么?
说不清看了这本书什么感觉。
“安娜在年轻时由姑母做主嫁了大她二十岁的官僚卡列宁,一直安于贤妻良母的生活。但与渥伦斯基的邂逅,又重新唤醒了她对生活和爱情的追求。当时的上流社会,私通并不少见,但安娜不愿长期欺骗丈夫,毅然把她与渥伦斯基的暧昧关系公开,从而被上流社会抛弃,同时也被卡列宁报复。她拼命挣扎,但还是无法摆脱悲惨的命运,最后卧轨自杀。”
书中也有段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假定你结了婚,你爱你的妻子,但是又被另一个女人迷篆…”
“对不起,我不理解这样的假设,怎么可能呢?正像我不理解我怎么能在用过餐后马上又到面包店里去偷面包一样。”
“为什么不哪?面包有时那么的香,很难抵挡它的诱惑的1奥布隆斯基边说边笑。
列文也笑着说:“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不要去偷面包。”
奥布隆斯基大笑起来:“我遇上道学先生了。如果有两个女人,一个非常爱你,但你却不能给她爱;另一个为你牺牲了一切,而且对你无所求。你会怎么办呢?悲剧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
“假使你愿意听我的意见,我就说,我不相信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你始终如一,这是你的优点,也正是你的缺陷。你有始终如一的性格,你要整个生活也是始终如一的,但问题是,现实生活决不可能这样的,人生一直在变化,生活是多彩的。”
列文叹了口气,没有回答。……
我在书外同样叹了口气。
人,太复杂,太麻烦了!
很多时候事情并非横是横,竖是竖的。
但是看到列文的比喻我还是忍俊不禁,有意思!
我想起上学时的一件事,有个学习较好的同学抄作业,同学都意外,问:你怎么会抄作业?同学反问:“放着作好的饭菜不吃,为什么还要再去做?”
这是哪种逻辑啊?
安娜的结局比较悲惨,她得到幸福了?我以为没有,有也是短暂的或强装的,否则她怎会卧轨?
不同的社会成就不同的故事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7
提到家这个字,现在的我们心中大多应该想到的是温暖、和睦而美好。或许平日里或多或少的纠纷不可避免,但纠纷过后,依旧温暖而和睦。
然而回眸历史,在那黑暗的封建社会,在旧礼教观念的毒害下,家却并非是这样温暖和睦。
《家》所描写的就是一个受封建礼教所束缚的封建专制家庭,在这个家庭,高老太爷化身为封建制度,统治着这个腐朽的家。而他统治的手段,也正是封建统治的主要手段----专制。在这样的统治下,家人的自由受到了约束,权力收到了限制,家又怎能温暖、温馨?
在这样的统治下,高老太爷人们肆无忌惮的理由。任何伤天害理的事情只要打出“这是高老太爷的意思”的口头禅,便可通行无阻。这深刻的反映反映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黑暗腐朽,让我深刻的领会了封建制度的可怕。
有黑暗就有光明,即使是一点微弱的光明。书中描绘了觉新、觉民、觉慧这三个形象,在他们的身上,都多多少少存在着一些先进的五四思想,然而因为地位和性格的不同,五四的先进思想在他们身上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觉新受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悲剧命运,明白是就家庭和旧礼教夺取了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单但由于他本人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被灌输了大量的封建思想,以致他养成了委曲求全、逆来顺受的性格,因而五四新思潮的洗礼反而让他更加痛苦。
通过觉新这个形象,我感悟到了行动要与思想共同进化,否则一旦两者矛盾形成,所要遭受的,将是原来双倍的痛苦。
相比觉新,觉觉慧则将自己受到的五四新思潮的洗礼更加付诸实践,他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叛逆者的形象。热情、叛逆、只求自由的五四精神在他身上彰显的淋漓尽致。
而现如今,本来先进的五四精神却被有些青年发扬的有些过火,他们对任何事物哪怕是不良事物都充满着热忱:叛逆也不是对待腐朽的事,而是对待家长和老师:过分槌球自由。他们的行为陷入误区,发人深思。
《家》通过一系列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描写了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
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8
金色的草房子,苦苦的艾叶,静静的大河,一望无际的芦苇荡,这就是油麻地。那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坚强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这就是我刚刚读到的纯美小说《草房子》。他是著名作家曹文轩所著的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名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
这本书早已经在我的书柜里,但以前妈妈让我读的时候,我总是看不进去,前几天拿出来翻看,发觉很有味道,这是本有品位的书,之前由于年龄小我没法体会。
本书的文笔极其优美,写了作者已远去的小学生活,这种看似平常实则并不简单的生活,我们现在的时代难以经历,但我们都能体悟得到,那种发生在还未长大却向往长大的少男少女之间的纯真故事,有许多偶然,但也是必然。看书的时候,我仿佛穿越到桑桑的身边,同他一起把碗柜改成了鸽子的“高级别墅”,把蚊帐做成渔网一起捕鱼……和他一起淘气;当他生病并被诊断为绝症的时候,我也几乎要绝望了,终于在名医的治疗下,桑桑痊愈了,我流下了高兴地泪水。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看到不幸少年与厄运抗争的悲怆,见证残疾少年对尊严的坚守……在这所其实并不大的草房子里,每一个故事地上演,都动人心魄,每一段经历都催人泪下。
书中的人物的描写非常有特色,给人启迪。在“秃鹤”的行为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在“细马”的身上,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在杜小康富有戏剧性变化的生活中,我们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这种感情也正是我们这个年龄最为珍贵的东西,是最值得我们珍惜的情感。
读完《草房子》,我久久地沉浸其中,久久地回味书中的每一个情节,每一个人物。这一切的一切都散发着人性之美的光辉,不断地冲击着我的心灵。也请同学们走进《草房子》,走进油麻地的世界,看看你有着怎样的感悟吧。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9
一八四七年十月,英国出版了一本署名为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篇小说——《简爱》引起了轰动,成为了传世之作。今年暑假,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许多挫折和坎坷,能够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简爱从小父母早亡,她被送到舅舅家,但是舅舅不久也去世了,她只好跟着舅妈生活,受尽了她的折磨。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地打骂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野蛮的儿子。然而,简爱是一各顽强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地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舅妈越来越厌恶她,便把她送到了劳渥德教会学校。那里的孩子们受冻挨饿,伙食恶劣,还要遭到很多惩罚。那里生活环境不卫生,结果斑疹伤寒夺去了好些孤儿的生命。简爱痛恨那里。8年之后,她毅然决然地离开了那里,去了桑菲尔德,到罗切斯特先生家里给他的女儿做家庭教师。
在桑菲尔德,她追求自尊自爱,坚强勇敢。应对罗切斯特的轻视,她说出了那句“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她虽然爱罗切斯特,但当她以为罗切斯特先生要娶英格拉姆,又要把她留下的时候,她恼火地说:“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无足轻重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自动机器吗?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码?我们是平等的!”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也是一个靠个人奋斗的人,她想的只是自己怎样在社会获得一个平等地位。她有尊严,并且努力维护着自己的尊严。
怀抱着《简爱》,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0
“虽背《春秋》之义,固不失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大文豪鲁迅对《史记》这一经典名着的称赞,《史记》无愧与这个称赞。中华上下五千年,一共二十六史。《史记》正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在史书中的地位无可替代,而太史公司马迁也因这本书而流芳百世,名垂千古。
《史记》主要描述了从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约公元前3000年)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它包罗万象,及其生动地描述了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这其中有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有破釜沉舟,一代英雄项羽;有统一六国,功大于过的秦始皇;还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屈原,他们都仿佛出此刻了我的眼前,太史公极高的文学素养让读者在阅读这本书时,不禁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就像回到了那段沧桑的历史中。
黯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鼓角争鸣,多少英雄逝去。在《史记》中,我最敬佩,也最印象深刻的一对人物,正是廉颇和蔺相如。刚开始时,因为蔺相如完璧归赵,立下了大功。廉颇认为他只是呈口舌之利而已,居然地位比自我高,所以很是不服,蔺相如怕和他产生矛盾,就总是躲着他。之后,廉颇明白了蔺相如的良苦用心,就背上荆条,向他请罪。他们最终成了好朋友。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负荆请罪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仅仅感慨万千:如果蔺相如没有让着廉颇,而是跟他争斗,廉颇如果没有知错就改,而是顾及面子,不像蔺相如认错的话,那赵国早就衰退了。由此可见宽容大度和知错能改有多么重要。在生活中,如果别人犯了错误,我们应当宽容他,原谅他;而如果我们自我犯了错误,就应当知错能改,像别人承认错误。有一次我弄坏了别的同学的东西,同学不明白是谁干的,大发雷霆,可是我没有犹豫,毅然向他承认了错误,他也原谅了我。试想,如果我没有向他承认错误,我有可能就失去了这个朋友。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太史公虽然被施了宫刑,但他仍然自强不息,奋发图强,以顽强的毅力,
就像凤凰涅盘重生似的,不破不立,他忘记了屈辱,最终完成了《史记》这一不朽的经典。他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读着《史记》,淡淡的油墨芳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品读《史记》,回味无穷。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1
这个寒假,我读了由英国作家乔纳森·斯威夫特所著的《格列佛游记》,刚翻了几页,便被作者的描写所吸引。作者以辛辣的讽刺与幽默,离奇的想象与夸张,将我深深带入主人公格列弗的奇遇之中。
格列弗一共游历了四个国家:小人国、巨人国、飞鸟国和慧骃国。他在小人国里成了身材庞大的巨人,在小人们看来似乎拥有神力,刀枪不入,一连吃几十头黄牛仍填不饱肚子;在巨人国里,他却成了巨人们的玩具,身型不占优势的他,是那么的渺小而脆弱,稍不留神就有丧命的危险;后来,他去到了神秘的飞鸟国,那里的人们利用鸟和海底磁铁的力量,可以随心所欲地移动;最后,他去了慧骃国,那是一个美好的国度,他在那里生活得十分快乐满足……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跟着格列弗一起展开了冒险。
在我看来,格列弗落入的四个不同国家,正是作者想要道出的四种不同人生境地。我们总是被逼迫到某一境地之中,也许会无奈,也许会辛酸,但这中间的苦痛滋味只有自己才明白。很多时候,我们都只是渺小的个体,往往身不由己,但还是要努力散发自己的光芒。在不同的境地中,人也会发生变化,有些人变得狡猾、贪婪、攀附权势,有些人则变得潇洒、坚强、恬淡坦然。
格列弗在慧骃国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觉得十分幸福和愉悦,这与和前面小人国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耶胡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格列弗的诚实,使格列弗因不被信任而感到十分失落。
慧骃国是我所追求和向往的社会。在那里,人们可以不需要对人有所猜忌,不用处处提防着周遭的人和事。而现在的社会,有着太多令我们不安的因素,好像随时都有可能被小偷抢劫,被黑心商欺骗,被人贩子拐卖。有时候静下心来想一想,现在到底是怎么了?我们变得越来越多疑,伸手帮助一下别人都会犹豫:他是真的需要帮助,还是说对我另有企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把他人想得单纯一点呢?
《格列弗游记》告诉我,我们应该生活得纯粹一点,不要因为社会的残酷,而患上了“疑心病”,失去最真实的自己。我们都是这个社会中的一员,我们一起构成了社会这个整体。我们是什么,社会便是什么。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2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3
看完最后一个字,合上书,这本《追风筝的人》终于看完了。心中不禁感慨万分,有时,我常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我就会对未来某一天发生的突然变化,更加从容。这是一本关于救赎的书,也是一本关于友情、善良的书。
对于这本书所写的年代与历史,由于年幼,我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一个连年战争,充满硝烟的地方,在我的意识里,那里的人民饱受战争的折磨,所以根本不会想到那里也是一个春暖花开,羊肉串飘香,孩子们可以无忧无虑追风筝的地方。
而在这本书中,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阿米尔与哈桑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为什么当哈桑被一些年龄大的孩子欺负时,阿米尔不挺身而出,却沉默和逃避?如果说他们是主仆之间的忠诚之情,那阿米尔为什么要在十几年后再次踏上这个充满战火的土地上来救赎呢?
从这本书里,我看见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用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
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友谊从放风筝开始,很多年后,能让阿米尔记忆犹新的依然是和哈桑追着风筝穿越城市的大街小巷,在追风筝的过程中,看清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尽管小说的叙述如同流水一般,将故事的发展情节徐徐展开,但作者内心确如同奔腾的潮水,想卷席一切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和人性的正反两面。一冷一热,使得整本小说有了正常的体温,甚至能让人听到书页里的血脉的流动和心跳,最后都冲破作者的身躯和思想,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可能就我目前的生活状况,是不能体会作者写这本小说的初衷。但我能从作品中体会他作为主人和仆人之间的尊卑,作为贵族与贱民的隔阂,作为朋友和兄弟的真情,以及对历史和现无法转变的种.种无奈却又想要倾诉的一种诉求。
《追风筝的人》将两个不同人生的人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运用生动而细腻的刻画,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不得不说,这些是吸引我继续读完它的一个理由。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4
《简爱》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以自身的经历为素材,叙写了一个小女孩克服诸多艰难险阻,从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动人故事。主人公简爱是一个不畏艰险,十分坚强的女孩,尽管自己童年生活在痛苦中,但她并没有屈服,而是以一种超人的毅力与坚强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我们亦应如此,应对挫折,我们只有超越自我,坚强克服,才能拨开云雾见青天。
挫折其实就是对你的考验。若屈服于它,就意味着你与成功失之交臂,但若抓住它并凭借其力量勇敢地战胜它也许就会一步登天。简爱深谙此理,她凭借着挫折的考验成为了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当她在舅母家受尽折磨与欺负后,他毅然决然的选取了学校;当她刚踏进学校门就被校长体罚时,她坚强地挺了过去,从最后一名升至第一名……简爱是个不可否认的强者,她的毫不畏惧挫折的品质也令人大加赞赏!
是啊!挫折就是这样妙不可言。脆弱的人觉得它是一块望而生畏的压顶石,而坚强的人则视它为攀登高峰的垫脚石。我们若想成就一番事业,必定要遭受不尽其数的的挫折。我们只有咬紧牙关,以超人的坚强去迎接挫折,进而战胜挫折。那么,当我们成功再回首时,你会发现,原先艰难的每一步都是踩在挫折上的,而在挫折上建立起来的坚强才算是真正的坚强!
忆往昔,历史上凡成就大业者都是不惧怕挫折的。汉朝的司马迁,在受宫刑后被关进大牢,他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创作完成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史记》。试想一下若司马迁没有忍辱负重,而向挫折低下了头,那历史的天空不就一片空白了吗?
应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期望,就不要轻言放下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
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练就了我们过硬的本领,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咽喉”的豪情壮志,去挑战挫折,战胜挫折吧!
“应对挫折当自强”,踏在青石板上,我的眼前又升起一轮新的太阳!
名著900字读后感篇15
今天,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着迷,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详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及为繁衍种族而进行的斗争,然后记录成详细确切的笔记,并最终编写成书。
在这本书里,详细描写了“萤火虫,大孔雀蝶,蝉,绿蚱蜢,天牛,隧蜂,圣甲虫,蝗虫,金步甲,蟋蟀,红蚂蚁,蝎子,西班牙蜣螂,松毛虫,豌豆象,绿蝇,黄蜂”等昆虫的样子以及生活的习性。
这些昆虫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是一种人见人爱的小东西,好像为了表达对生活的热爱,竟然在屁股上挂上了一盏小灯笼。在宁静夏夜的郊外,它们会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仿佛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昆虫界中,能够自己发光的虫子是非常少的,因此这种小昆虫受到了人们的喜爱,古希腊人称它们为“朗皮里斯”,意思是:屁股上挂着灯笼者;法国人则称它们为:发光的蠕虫。但是这种昆虫绝不可能是蠕虫,即使从外表上看来也不像蠕虫。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