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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可以让自己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人物和情节,从而增强自己的情感体验。这里分享一些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下载,供大家写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参考。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1

前段时间把社交网络昵称全部改为“斯特里克兰”,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人充满深深的敬佩,羡慕那样的人,但自己却不敢成为那样的人,虽然自己一无所有,但抛弃所有,追求自己所喜欢的事,真是太难了。

这几天,单位来的来,走的走,围城啊,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想进去。到底想做什么,自己也一直找不到答案,但真心想改变,如果改变不了自己,就换个环境吧。读《月亮与六便士》是在那段特别颓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日记上写的满是挣扎。

40多岁,我会在做什么,不敢想象,斯特里克兰在他40岁的时候,抛弃家庭事业,独自一人去学画画,哪怕他画得并不好,甚至少有人买,都到了难以维持自己基本生活的地步,但他还是继续画,画画真的让他疯魔。前不久,一个硕士研究生重新参加高考,选择自己喜欢的医学专业,26岁,还可以有梦想,对比我这条咸鱼,真的太闲了。

40岁以前,斯特里克兰是一个普通市井小民,按部就班的工作,为生活、事业奔波,跟大多数人并没有什么区别。40岁以后,他放弃所有,选择去画画,自私到了极点,对,完全就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对妻子完全不管不顾,但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还是会有这么多人喜欢,唉,这真是个疯狂的世界。

羡慕那些不顾一切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我是做不到了,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但其实想想也没什么可以失去的,可自己想得到的,也不知道啊。你得赚钱,你得养活自己啊!怪这个社会,不给人机会,那还是有那么多人把握住了机会。只能怪自己,真的所有东西都是自己做的决定,每次选择都有风险,做不到抛弃一切,就学会勇敢承担吧。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2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本书作为一部小说,同样跟书中主人公的画作一样折射了20世纪初期的世俗风云。

开头描写主人公逝后画作名声大噪,但凡跟他有点关系的人都流传着他的各种见闻八卦,真真假假。然后描述从他离开妻子儿女从英国奔走到法国之后义无反顾追求自己的理想,从人生的半中腰踏上一条走向偏执画家的不归路。

从作品的雏形到成行的这期间,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各种不堪但都能视如草芥,从因生活窘迫寄住到德克家,倾爱其妻反迫自杀,又奔走异乡,被爱塔爱上育子,所有经历只化作了素材,爱于一时,对美的执着仍然一如既往,短短数年,画作随其漂泊,散落各处,后患麻病,终其一生,造就不菲价值。

比起对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在人物的心境,神态,动作,环境的烘托等等写实的功底和素养来说,对这部作品更倾向了对故事情节跌宕的关注,作者倾注了大量篇幅渗透人性,在精神追求与现实物质方面的权衡,不惜为艺术忘我,忘却周遭,穿透世俗,创作于深邃。

为那个时代庆幸,出现精湛绝技的画作流传于世,进而引发后来者对画家背景惊世骇俗的故事,这或许也是文艺作品在不同时代的周期规律,具有时滞性,梵高和莫奈是否也是如此,红楼梦应该是的。张爱玲在遇到胡兰成之后的文学成就才更上高度。

不幸的是,主人公在经历了人世间多少苦难得来了举世成就,爱他的人,莫过于都爱到尘埃,才生出花,又被冷冷拍打,泯灭了一切,或许这才是文艺作品该有的出场姿态,如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神秘才是优秀。

幸与不幸,更与何人说。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3

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4

终于读完了这本书。

好像每年年底的时候才静的下心读书,这可真是有点糟糕呢。

读之前其实听过很多关于月亮与六便士的探讨,大家都在说关于理想与现实的选择。但其实我在读的过程中,看到的更多的关于人性的探讨。以前没有读过毛姆的书所以不是很了解他的写作特点。但在这本书里我看到的是矛盾。毛姆写人真的很厉害,寥寥几笔就活灵活现。斯朱兰,德克,人性的矛盾在他们身上体现的非常充分。斯朱兰极具绘画天赋,极具个性,直率洒脱——作为旁观者也许你会这么认为。但你若是与之亲近,而你只是我这般的俗人,你大概会觉得他自私冷漠不识趣,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抛家弃子,对德克的好忘恩负义。德克也同样如此,是的,作者笔下的他虽然绘画才能一般但是眼光独到,他很早或者说是最早发现斯朱兰是天才,同时他又很惜才,对斯朱兰照顾有加。可是德克的善良和同理心由于缺乏底线,让人忍不住看不起。从不同的侧面来看他们,他们的每一面好像都是人性的极端,当这些在同一个人身上体现出来,你会感到矛盾,但是很真实。天才与自私,善良与软弱,多希望不是这样的组合呀,可是偏偏人性就是复杂。而越是个性分明的人越体现出这种复杂。斯朱兰笔下的其他人物,比如斯朱兰夫人,布蓝琪以及大溪地的那些女人们,毛姆几笔就写出了她们的特点,有很多书友觉得是毛姆对女性有偏见。对此我保留我的意见,毕竟我不曾了解过毛姆和他的时代背景,我更愿意相信那是写作需要,是为了突出斯朱兰的人物特点。

书中关于斯朱兰作品的描写我有点get不到,我实在是艺术素养太低,见识太少,想象力又匮乏。希望自己以后多多增长见识多多接受艺术作品的熏陶,也许那个时候再来读这段会有不一样的感悟。书中大溪地的描写确确实实的让我羡慕了,仿佛桃花源一般,与我一直所幻想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大溪地于斯朱兰是归宿,不知我的归宿在哪里。更不知是否能够找到,是否有足够的个性去寻找。

可斯朱兰的后半生活的太纯粹了。我只是个平凡的普通人。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5

《月亮与六便士》是一部非常有名的小说,作者是毛姆。它的名声很高,还没读过,便大概知道里面的核心,会偶尔假文青的用来形容理想主义。我读过之后,除了对里面画作妙惟肖的描写感到震撼之外,反而没了之前那许多感慨。

没读过之前,我以为小说主角是个为了理想而奋斗终身却又穷困潦倒的可爱的小年轻。描述为可爱,是因为,我觉得,男主至少是个心地善良纯真的人。然而事实是,男主是一个脾气暴躁没礼貌的大叔。这个大叔的原型是知名画家高更。大叔的前期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成功”人士,六便士的生活似乎有点低估他的社会地位。然而,或许就是这种反差早就了这个角色的不平凡。第一个反差,是大叔的年纪,他不是我们刚步入社会的小年轻,而是有很让人羡慕的家庭的人,这样的人,让他放下所有去追求遥不可及的“月亮”,似乎有点不可思议,得需要多大的决心?第二个反差,是大叔的社会地位,如果他一无所有,我可以想象,一个逼到绝境的人会遭遇怎样的涅盘重生,可偏偏是顺利的幸福的成功的人,可以不顾虑“沉没成本”,从头开始。这需要多大的勇气?

我没有研究高更的真实历史,对于这本小说,太过超于现实世界的描述和有时过于牵强的逻辑,难免让我感觉真实。但或许,真实并不是这部小说的初衷吧。纵使这位天才有着非凡的天赋,但于我个人,我不喜欢他。除去表面的不负责任,和对家人带来的伤害不说。我最痛恨的是他对朋友的态度。我忘了那个唯一欣赏他的朋友的名字,暂且叫他小胖吧。小胖也是一个画家,在见过他的画之后,非常惜才,纵使男主脾气暴躁还没礼貌和修养,小胖依然对他很好。可惜男主非但不感恩,还出轨了小胖的妻子。其实这一点逻辑我一直觉得小说没交代好原因,因为一开始小胖的妻子是很讨厌男主,和小胖关系非常恩爱。

后来莫名的,就被男主吸引,我记得用了一个因为他有“野性原始”的吸引力来简单解释了小胖妻子的出轨,或许男主的身上有太多的难以解释的现象吧。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6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7

我对这本书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感,因为作者写着毛姆两个字,只有身为学渣的同类们才能明白这种感受。那种所有听不明了的名人名言总有毛姆的一席之地。本能的敬畏,还因为那些绕口的外国名字。

斯特里克兰,我难得的记住了这个外国名字,读完之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也是一个怪人,因为我完全能理解斯特里克兰的一切行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与我何干。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两个相悖的想法——不顾一切追寻理想,还是脚踏实地赚取面包。斯特里克兰选择了前者,我选择了后者。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面包和理想同样伟大。真的只能感叹,小说毕竟是小说,斯特里克兰有一个虚荣的太太,现实生活里,可能就是个温柔的太太,斯特里克兰估计就要背上更多骂名了。

我和主人翁一样,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的。每次在与母亲的“催婚辩论赛”里,即使我说服了母亲,她总是以“人们应当这样”来绑架我。对啊,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件衣服好看,可只有自己知道穿着舒不舒服。亲戚说这套房子这儿好,那套房子那儿好,可掏钱的并不是他们。仓促的结婚了,要接受后果的,也是自己。为什么要在乎呢?不外乎是道德绑架罢了。在不妨碍到别人的程度里,我尽量的随心而欲。当然,其他人也别企图要来妨碍我。这一点我十分认同斯特里克兰。

我是个心里有远方,但愿意活在苟且的人,没那么大的勇气,完全的破釜沉舟。矛盾。奔着理想去,很多都不可预知。奔着生活去,又做不到卑躬屈膝。

在读到斯特里克兰填满壁画的小屋时。我竟然有点热泪盈眶。替他高兴,为他感动。舍弃了那么多(或者对他而言这不涉及到舍弃),有成果是多么的令人感到幸运和幸福。或许还有一丢丢的羡慕。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8

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过着“六便士”的生活仰望着“月亮”。我也是如此,但又有些不同。我不断的朝着“月亮”跑去,但是我没法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将自己的外衣一层一层的脱掉,抛下一切便启程。我想绝大多数像我一样的人都是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的。

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容器里,天生带来的活泼与棱角在成长的过程中慢慢变淡慢慢的被磨平。人们的一举一动都要符合着普世的准则,稍有不同,环境就会变本加厉的还给你,杀你个措手不及。

我时常是个愤世嫉俗的人,不屑于循规蹈矩,不屑于把自己外表打磨的光亮,好让自己不论在哪个角落都显得相称。我也时常钦佩像林黛玉那样的人,不为世俗所动。

可是我仍然是个矛盾的人。因为我发现,我慢慢的变得会看人脸色说话了,我慢慢变得圆滑了。爸爸曾经经常教导我,做事情总得留个心,不然像你这样的出去,不免上当受骗。果然,上过几次当后,我变得“机智”了。你看,我现在生活的还不错,或多或少也是受恩于它。

我常常问我自己,我追寻的是什么?我给不出一个很好的答案,但又好像已经有了答案。我想象过年轻时为事业奋斗,老来和另一半隐居山林。想想空来淘米浇地,闲来看书解闷的生活也还算是不错。但是,这些“梦想”又多是不现实的。罗胖说,大多数人去古镇旅游都期望白天看到小桥、流水、人家,晚上回了宾馆躺着的是沙发,做的是SPA,面朝着的是带着江南烟雨的河流,背对着的是超级豪华大酒店。你看,人们希望的和真正的做法总是矛盾的。我或许也是一样的,我也是容器里的一员。

于矛盾中求生存本身就是困难重重,但不可否定的是,它仍然是生活的常态。是的,所以很多人都过着“六便士”的生活也就不足为奇了。

可是,可是,我知道的,我不能这样。

虽然,这让人悲愤不已的过去,仍然在继续。

月亮与六便士700字读后感篇9

一直知道这本书,包括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也引用过,大致猜测是关于梦想和现实的故事,但最近才突然开始找来读。很少一口气把一本书给读完,愣是熬夜看完(得亏不是很长),很是喜欢。

读的快就难免囫囵吞枣,没有那么细致深入的理解。因为是第一主人公的口吻在读的时候很有代入感,作者笔下的人物也都性格鲜明立体真实,很诡异的是,即便是被描述的如此怪异自私残忍冷漠无赖的天才画家斯特里克兰,也有那些让人发笑甚至觉得很可爱的瞬间。看很多评论比较各个人物的性格,如何如何不喜欢斯特里克兰,而我却奇怪地透过文字像布兰奇或是阿塔莫名被这个天才画家吸引。可能因为极度真实的一面对现实的讽刺,也可能因为那追寻梦想的坚定和超凡意志,也可能只是因为他是天才画家而自动忽略那些性格和行为上的不足。所以对天才画家的结局还是有点唏嘘和可惜。那幅人与自然的巨作像是生命最后的挽歌,却像布兰奇的画像那样对斯特里克兰来说画完后就毫无作用,实现精神涅槃后的付之一炬,有点儿悲壮意味。

嗯,最后,我只能说“红毛”是天选之人。现实的我们无法做到斯特里克兰那般放弃一切和无视一切甚至做出有违道德伦理的事,只为心中的梦想而活。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天命,斯特里克兰的天命就是成为伟大的艺术画家,但并不是每个人的天命都是这般远不可及难以实现的存在,也可能如最后那个医生所说某种程度来说他也是某方面的艺术家——生活,大多数人的天命可能大多一致,成为一个普通人过好这普通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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