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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

时间: 新华 读后感

写读后感可以帮助你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增强你的书面表达能力,同时也可以锻炼你的思考能力和分析能力。优秀的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是怎么写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1

首先是对作者毛姆的认识,他是现实主义主义的写作手法,而与他同时代的大部分作家是现代主义的写作手法。在这一点上,毛姆就已经与众不同了,而他这种不随大流保持自我的勇气是值得我学习的,《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的身上也寄托了作者毛姆的一种希望。

本书主人公原型高更,与主人公的命运很相似,但又有所不同,高更的作品确有留世,而主人公的惊世之作被他嘱托毁之一炬了。人们在遗憾的同时,更引起了“人活着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存在”的深思。

书中讲故事的作者“我”,以作家的身份贯穿全书始终,其实也在从侧面提醒我们,故事就是故事,不要对号入座,也不要真的去纠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存在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这样的人?为什么呢?要知道,作家擅长的就是讲故事。如果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你我他她中的任何一个人,也不要过多地去批判对错。而故事中的“我”尽管是个擅长写故事的作家,但依旧是一个普通人,要先好好活着才是。

值得深思的依旧是百年来争论不休的这个话题,“理想和财富到底该怎样平衡?”,是极致的理想?还是极致的财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想都很重要,而且要努力去平衡,过好每一个当下。像书中提到的那位医生和船长一样,他们也是遵从本心,过着令自己安心的生活。他人的评说重要吗?有那么重要吗?自己的路还是要自己走,别人永远代替不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2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本书作为一部小说,同样跟书中主人公的画作一样折射了20世纪初期的世俗风云。

开头描写主人公逝后画作名声大噪,但凡跟他有点关系的人都流传着他的各种见闻八卦,真真假假。然后描述从他离开妻子儿女从英国奔走到法国之后义无反顾追求自己的理想,从人生的半中腰踏上一条走向偏执画家的不归路。

从作品的雏形到成行的这期间,主人公经历了人生的各种不堪但都能视如草芥,从因生活窘迫寄住到德克家,倾爱其妻反迫自杀,又奔走异乡,被爱塔爱上育子,所有经历只化作了素材,爱于一时,对美的执着仍然一如既往,短短数年,画作随其漂泊,散落各处,后患麻病,终其一生,造就不菲价值。

比起对一部文学作品的作者在人物的心境,神态,动作,环境的烘托等等写实的功底和素养来说,对这部作品更倾向了对故事情节跌宕的关注,作者倾注了大量篇幅渗透人性,在精神追求与现实物质方面的权衡,不惜为艺术忘我,忘却周遭,穿透世俗,创作于深邃。

为那个时代庆幸,出现精湛绝技的画作流传于世,进而引发后来者对画家背景惊世骇俗的故事,这或许也是文艺作品在不同时代的周期规律,具有时滞性,梵高和莫奈是否也是如此,红楼梦应该是的。张爱玲在遇到胡兰成之后的文学成就才更上高度。

不幸的是,主人公在经历了人世间多少苦难得来了举世成就,爱他的人,莫过于都爱到尘埃,才生出花,又被冷冷拍打,泯灭了一切,或许这才是文艺作品该有的出场姿态,如蒙娜丽莎的微笑一样神秘才是优秀。

幸与不幸,更与何人说。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3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4

我对这本书有一种本能的敬畏感,因为作者写着毛姆两个字,只有身为学渣的同类们才能明白这种感受。那种所有听不明了的名人名言总有毛姆的一席之地。本能的敬畏,还因为那些绕口的外国名字。

斯特里克兰,我难得的记住了这个外国名字,读完之后,我甚至怀疑我是不是也是一个怪人,因为我完全能理解斯特里克兰的一切行为。不在乎别人的眼光——与我何干。

我相信很多人都有两个相悖的想法——不顾一切追寻理想,还是脚踏实地赚取面包。斯特里克兰选择了前者,我选择了后者。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可耻,面包和理想同样伟大。真的只能感叹,小说毕竟是小说,斯特里克兰有一个虚荣的太太,现实生活里,可能就是个温柔的太太,斯特里克兰估计就要背上更多骂名了。

我和主人翁一样,不怎么在乎别人的眼光的。每次在与母亲的“催婚辩论赛”里,即使我说服了母亲,她总是以“人们应当这样”来绑架我。对啊,为什么要在乎别人的看法?这件衣服好看,可只有自己知道穿着舒不舒服。亲戚说这套房子这儿好,那套房子那儿好,可掏钱的并不是他们。仓促的结婚了,要接受后果的,也是自己。为什么要在乎呢?不外乎是道德绑架罢了。在不妨碍到别人的程度里,我尽量的随心而欲。当然,其他人也别企图要来妨碍我。这一点我十分认同斯特里克兰。

我是个心里有远方,但愿意活在苟且的人,没那么大的勇气,完全的破釜沉舟。矛盾。奔着理想去,很多都不可预知。奔着生活去,又做不到卑躬屈膝。

在读到斯特里克兰填满壁画的小屋时。我竟然有点热泪盈眶。替他高兴,为他感动。舍弃了那么多(或者对他而言这不涉及到舍弃),有成果是多么的令人感到幸运和幸福。或许还有一丢丢的羡慕。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5

其实一开始读这本书,不太读得懂。现在终于明白原来艺术力量可以如此之伟大。斯特里克兰一开始给我的印象就是不负责任,坏脾气,不务正业。但是在读到后面斯特洛夫的妻子为她倾心,为了她去自杀,我就在想,可能他身上确实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有一种气质在深深吸引着她。后来她死后,他依然继续逐梦,到了马赛,过着仍然是打一段时间工,画一段时间画,永远都是在充饥。他对于生活品质根本就没有什么追求,胡子邋遢,衣衫褴褛,可他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坚持不住的画画。后来他遇见了阿塔,那个一直深深爱着他的女人,她把他带到了世外桃源,在那儿他可以专心作画,那个地方对他来说那么那么合适。于是他一生中忙忙碌碌的奔波,在这儿他终于停下了脚步,因为他找到了月亮,所以他一直坚持在这创作。

尽管最后他得了麻风病,他依旧笔耕不綴,在死前完成了艺术之作。他毕生追求的东西,始终是最初的想法,他坚持了一生,尽管会被误解,甚至被嘲笑,可是他无所谓,只要他觉得是正确的,他就一定一定会坚持。他最后依旧骄傲的毁掉了自己的杰作。他从来都没想过用自己的画赚钱,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完成,想追求内心深处的那份宁静。我对他的态度,由一开始的厌恶,到现在深深的敬佩。他可以用一句话形容: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懂。由衷敬佩他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6

这是一本很古老的书籍,是英国小说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的创作的长篇小说,成书于1919年,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描述了一个原本平凡的伦敦证券经纪人思特里克兰德,突然着了艺术的魔,抛妻弃子,绝弃了旁人看来优裕美满的生活,奔赴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圆笔谱写出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把生命的价值全部注入绚烂的画布的故事。

本书中“月亮”是远大理想的象征,而“六便士”则是蝇头小利的象征。一个人是抬头望月,志存高远,还是低头看地,追逐小利,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大多数人既喜欢月亮,也喜欢六便士,所以成不了艺术家,也成不了佛,偶尔疯魔片刻,平日里昏昏然沉溺于俗世,为了六便士摸爬滚打,读了这篇书评,方才开悟,果然,月亮和六便士都是既伟大又平凡,谁也不比谁高贵。

斯特里克兰最后,也没有为了当初抛弃妻儿而内疚,勾引朋友的妻子而后悔,伤害了所有人,最后成就了自己。未免太自私了太无情了,但内心也是孤单的,可能这就是人性的本能吧,只是世人用事物所装饰。不被自我和别人所察觉,我们只是比野兽多了更多的思考,人类得到了很好的进化吧。一个人可以既高贵又低俗,既是月亮又是六便士,在不同的人面前,做着不同的人,可能这大概就是人性!人生漫长得转瞬即逝,有人见尘埃,有人见星辰,查尔斯就是那个终其一生追逐星辰的人。

在我们周围满地都是六便士,所以偶尔要抬头看看月亮!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600字篇7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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