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范本,希望大家喜欢!
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精选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项目消防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___元整(¥ ___元)。
2.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施工完毕,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贰年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工程进度达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作工程进度款;
6.2工程进度达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作工程进度款;
6.3工程进度达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作工程进度款;
6.4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___%作工程进度款;
6.5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___%;
6.6余款%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结算
7.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套。
8.1.2开工前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责任:
8.2.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___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___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单项工程竣工前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___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___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签约地点:
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精选篇2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承包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
消防主机、消火栓、防排烟、防火卷帘等系统。
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以及资料。
三、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施工,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四、交工验收
甲方负责整个工程的报验手续,乙方配合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
五、合同金额
1、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合作的方针,共同协商关于
消防工程的相关事宜,工程款总额为人民币。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六、其他约定
1、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统一协调管理及监理方的管理。
2、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
七、配合、管理费中包括以下配合内容:
提供垂直运输、脚手架、提供施工以及调试水电、设备安装后孔洞的修补。
八、乙方必须配备具备有资质证书的资料员、负责施工现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且必须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同步。
如甲方抽查资料存在弄虚作假与工程不同步,将对乙方给予经济处罚,乙方对整个项目的资料应设专人归档整理。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审定单、现场签证单位应一式四份,同时交予甲方两份,监理方、承包人各留一份。甲方分包的工程,资料部分由分包单位整理后提供给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移交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套。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九、付款方式
1、本工程计价方式采取清单报价,根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图纸工程量为准,计价标准参照20____版《河南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及当季度南阳市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结算,工程总价款以实际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不计材料二次搬运费、远途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
冬雨季施工措施费。总包管理费及配合费由甲方协调,分包方承担,协调不成由甲方承担。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政策性规定变化,按新的法令、法规和规定执行。
3、消防施工安装人工费以69元每人工工日基础上上浮10%,计入决算。
4、该合同由乙方全额垫资,3%让利,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以及消防检测公司出具的消防检测报告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80%,消防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7%,剩余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十、1、原材料采购由甲方认质量,认品牌,乙方负责采购。
2、乙方采购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和标准要求,各种证件和质验报告齐全,由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使用。必要的抽检费用由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提供。无论甲方是否抽检,如果因材料质量问题产生的民事责任,均由乙方和材料供应商承担。
3、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工程师的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运出工地现场。逾期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有权处理,造成的损失和甲方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工程保修:保修期为1年。
十二、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3日以上发放工人工资并赔付一定的经济损失。
十三、乙方委派_同志为工地代表,具体履行本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承包方: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精选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贵州省消防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根据甲方提供的消防自动报警设计施工图、喷淋设计施工图、暖通设计施图所示内容:1、所有室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2、所有室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喷淋水泵控制箱);3、所有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消防水泵控制箱);4、所有室内防排烟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含风机控制箱);5、消防泵、喷淋泵、风机的电源进线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风机控制箱到风机和水泵控制箱到水泵的到电源配管、配线及调试。6、地下消防水池的进水部分的设备采购及安装。7、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气体灭火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材料须甲方认可)的总承包方式;本合同范围外的施工内容另行签证计算。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根据设计及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达到合格。
五、结算方式
工程款采用预结算方式结算。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另行约定,并严格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执行。
2、付款方式:乙方进场施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80%的进度款给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进度款须达到工程承包总款90%,本工程的消防合格证取得并交给甲方后,一周内付足工程承包总款的97%,预留3%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到期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星期内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违约处理。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本工程施工的内容、注意细节和工程要求。
②甲方必须提供详细消防设计图纸给乙方,乙方确认无误按图纸施工。
③协调施工中各种施工队伍的关系及安装工程中所用器材的堆放场所。
④提供施工所必须的水,电,照明等。
⑤因甲方原因延误工程验收或导致验收不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乙方款项。
2、乙方责任:
①严格按照甲方、消防部门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安装和调试。本消防工程总体验收由乙方负责组织。
②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进行工人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生产管理条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不损坏现场生产设备。
③确保所用材料,设备等符合消防质量标准,并具备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生产合格证等相关证件,所用材料经甲方和监理方的认可方可施工。
八、施工组织进度、暂停施工及工期延误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理。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2、乙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乙主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按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3、因甲方原因 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甲方赔偿乙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5、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②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③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④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⑤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⑥不可抗力;
⑦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九、工程竣工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等内容。
4、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5、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7、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职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8、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10、工程验收由乙方全权负责相关事宜,并负责提供消防部门验收许可证。
十、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并在最后一次付款时扣除总价款的3%质保金。质保期为取得消防许可证之日起壹年。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乙方进场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失误而延误工期,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①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③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④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图纸,不按照图纸进行施工的。
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违约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方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甲 方:(公章) 甲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精选篇4
发包方(全称):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
工程地点: __
工程内容: 社区 建筑面积约为 m2(竣工后按实际收方计算)。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设计方案中全部建筑工程;
2、卫生间、外阳台现浇,第一层层高为2。5m,为预制板,二、三、四层层高为3米,全现浇楼面,屋面盖红机瓦。
3、外墙为外墙涂料,面墙柱子为文化石墙砖。
4、房内墙一粉一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图设计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偷工减料。如需修改建筑方案则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申请设计部门下达修改通知书。
五、合同造价:
工程总造价:竣工后以验收测算面积计算房屋总造价。
工程单价: 元/m2,不含契税。
六、付款方式:
1。建筑面积分4次付款,即第一次储藏室盖板按建筑实际面积平方付50%( 元/m2),一楼、二楼、三楼加屋面以此类推。
2。内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20%。
3。外粉按建筑面积形象进度付10%。
4。余款验收后付清。
七、承包形式: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八、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做到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即三通一平)。
2、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甲方在乙方未进行房屋验收前,不得有房主进入干扰施工,除房屋布线外。房主及顾请人员进入时,出现安全问题由房主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九、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和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部门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更改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超出原设计图纸范围,属增加工作,增加工程需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按原预算标准结算给乙方。
3、甲方如需变更设计,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可以实施。
4、甲方代表 同志,负责施工现场的验收签证工作,其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十、工程验收与结算:
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工程施工中结构工程、地下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3、在规定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向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
乙方遵循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责任,包括施工期间材料运入途中的所有安全责任,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十三、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简易单位消防施工合同精选篇5
发包方(甲方):四川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甲方已与______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阳城·心灵家园项目建筑安装工程a标段施工项目签订了建筑劳务分包合同。为了调动企业员工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甲方聘任乙方为该项目班组负责人,并将该项目的部分劳务施工交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内部承包。
经双方依法平等协商,现就本次内部承包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履行。
第一节 工程概况及目标
1.1
1.2 工程名称: 阳城·心灵家园项目a标段建设工程#楼。 建筑面积:暂定:。实际建筑面积竣工结算以施工图为准,建筑面积实行固定建筑面积包干,共 m2 。
1.3
1.4
1.5
1.6 建筑层数: 工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培风村5/6/7组地块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工地 进度目标:开工日期: 年 月 日;±0.00以下工程竣工日期:年月 日;全部主体结构封顶, 年 月 日;全部装修完成并验收合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380天。
第二节 承包内容、范围及劳务承包方式
2.1承包内容及范围:建筑物散水以内含散水、排水沟、坡道及台阶,从基础砼垫层开始到竣工为止的设计图纸范围内(除2.2内容外的)所有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内容及现场检查自检资料的整理
2.2乙方工作范围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地基处理、基坑护壁及桩基础。
(2)楼梯、阳台的铁制或玻璃栏杆。
(3)腻子、内外墙涂料以及外阳台、公用部位外的地砖、墙砖、花岗石等二次装饰内容。
(4)防水、保温分项工程(土建部分除外)。
(5)设备、通风、消防、电梯、弱电等安装工程(土建与安装工程的配合费已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
(6)门窗安装工程。
2.3 内部承包方式:人工费(含丝接人工及机具设备)+辅助材料费(含铁丝、钉子、砂轮、锯片、封口胶、焊条、焊药、扎丝、砼垫块、对拉螺杆、拉片、钢筋垫块及水电安装辅材等)+周转材料费(含架管架料、扣件、模板、木材、阻燃安全网)+施工机械费(塔吊、施工电梯、大小型机械等)+措施费(含安全防护设施)+ 现场维护费及文明施工费(含办公区维护)+其他不可预见费,按照《20____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计算,一次性平米价包干的劳务承包方式。
第三节 合同价款
3.1 合同单价按建筑面积:rmb元/㎡(详见《阳城心灵家园(a标段)劳务等承包费报价及组成表》),合同总价约为¥ 元,(含出据0.8%的农民工工资的发票费用)。
大写:
零星签证用工技工单价: 120元/工日;零星签证用工普工单价: 80元/工日。
3.2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及费用:
3.2.1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从施工准备、按照合理工序施工、质量检查、与其他分包商的配合直至工程验收达到合同要求所需付出的全部人工费用,并且无权收取甲方另行发包的承包单位的任何费用。
3.2.2 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用的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及人工幅度差(运距指在施工现场内)
3.2.3 乙方班组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等。
3.2.4 乙方人员在现场组织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用、低值易耗品的费用、劳动保护费用等;
3.2.5 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具、各型机械(例:丝接设备、电焊机、弯曲机、断筋机、调直机、对焊机、振动棒、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和机具)的费用等。
3.2.6 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的辅助材料费用等;
3.2.7 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所需额外付出的施工现场内的材料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及高温防暑所增加的人工费用等;
3.2.8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所需的全部费用等。
3.2.9 施工现场内的材料等二次转运费(装卸车、清料、码放所需机械台班、人工费)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但不包括钢筋下车时的吊装费用。
3.2.10 预制砼构件、预埋件的制作、安装费用等;
3.2.12乙方生活及生产责任区的建设和清理,承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堆放保管等;
3.2.13为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指标所需额外支出的费用等;
3.2.14本合同价已包含了施工过程中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费用的总和,应包括人工、辅助材料(或设备)、中小型机械及生产工具、维护、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所有费用。
3.2.15外脚手架:本工程采用普通钢管悬挑式脚手架或整体提升架,其所有材料及人工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使用时间为主体结构及外墙装饰全部验收合格、方可拆除脚手架。外脚手架搭设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外架搭设方案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经监理和发包人审核批准后方能实施,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2)外架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3)外架临街面要求用钢丝网或竹胶板密封主体上升时最上部的四层。
3.2.16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钢管必须进行油漆处理。
3.2.1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网(密目网、尼龙水平网)必须是阻燃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必须是全新的。
3.2.18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翻新处理。
3.2.19甲方劳务合同里面针对乙方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考核内容及费用。
第四节 甲方提供的施工条件及资源
4.1商品砼由甲方运至施工现场(二次结构砼为自搅砼),卸料、加压泵及浇筑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全由乙方负责。
4.2生产、生活等临时用房:甲方只为乙方提供活动板房,乙方使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理。工人的日常管理及用品等由乙方自理。
4.3甲方不对劳务人员设职工食堂,由乙方自行解决食堂问题。
4.4施工用水、用电情况提供:
甲方负责将水和一、二级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并安装计量表;场地内的临时用水和二级配电箱后用电设施及其安装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用电的电费由甲方负责。
4.5其他临时设施:乙方进场后,甲方指定地点搭建,材料由甲方提供,搭设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板房由专业单位搭建除外)。
4.6用于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商品砼、钢材、水泥、石灰膏、砂、石、标砖、空心砖、墙与砼界面处所用的钢丝网以及外墙面砖、室内墙砖、地板砖、电缆、电线、线管、线盒、给排水管及管件、配电箱)由甲方提供。
第五节 乙方应提供的资源
5.1为保证本工程的实施,除本合同第四节约定的甲方提供的资源外的所有实施工程所必须的各型机械、施工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的材料等都应由乙方自己提供,乙方有责任且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所有设备及工具处于良好状态,以满足施工需要。
5.2在承包工程范围内,乙方自行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及甲方的要求,因乙方采购的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材料不合格而引致的连带责任。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5.3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及工具应符合成都市关于外来施工单位机械设备的各项规定及甲方对于乙方提供设备及工具的各项规定及要求。
5.4乙方必须提供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卡、身份证复印件及安全责任书。
第六节 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6.1.1甲方派驻工地代表:暂定由包利剑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一切事宜(但不超过其委托权限),签证用工必须由甲方或委托负责人签证方为有效(具体委托人员由甲方总负责人届时确定),签证用工必须是甲方另行安排与本合同无关的工作内容。
6.1.2负责对乙方承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管理。如有迹象表明乙方已无履行承包合同的能力或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信誉等,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工程施工劳务内部承包合同。另外组织施工班组接替施工,同时保留追究乙方所有责任的权利。
6.1.3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场容、进度的交底。
6.1.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 套,如需增加施工图份数,乙方可自行加晒,费用自理。
6.1.5负责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审查乙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
6.1.6负责提供商品砼,但乙方负责泵站前、后台管理并取样。
6.1.7负责本工程的对外联系工作。
6.1.8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配合协调乙方组织中间验收及分部分项验收工作。
6.1.9负责把钢筋原材料运至施工现场(首次汽车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6.1.10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定期组织综合大检查。
6.1.11图纸变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6.1.12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但自检资料和强制性检验测试资料由乙方按时检验后提供给甲方。
6.1.13有权对乙方的班组民工工资发放方式进行审查及监管。
6.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2.1乙方驻工地代表: 全权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的一切事宜。
乙方还应配备其他13名项目管理人员,其配备的数量如下(名单由乙方进场时一并提供):
班组执行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测量员(2人);安全员(2人);质检员(2人);水电工长(1人);大门口门卫(2人)以上人员须持证上岗,岗位证书由甲方压证管理。以上人员的工作考勤由甲方项目部统一管理,每个月的出勤天数必须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致不得少于28天(2月份不得少于26天)。
6.2.2乙方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成员的完整及至工程竣工不得随意更换上述人员,因除甲方要求更换的不作为人员、不可抗力或个人特殊原因需书面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以更换外,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5万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6.2.3乙方保证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再次转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必须承担所有违约处罚。
6.2.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承包方、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
6.2.5严格执行攀枝花钢城建安公司、四川蜀龙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6.2.6乙方须保证节假日及农忙期间的连续施工。
6.2.7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后勤卫生、环保、消防、保卫的各种规章制度,设置专职的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负责质量、安全。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乙方应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大检查。
6.2.8按成都市建委规定办理好施工的各种许可证(包括施工人员的各种许可证),如违反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自备各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包括测量工、大型机械操作工)且特殊工种需要持证上岗。
6.2.9保证按每月的工程计划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完成。因乙方原因每月完不成其中一项将视为违约,并按违约给予处罚,甲方保留劝其退场的权利,因退场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2.10将许可证和施工的人员登记造册,交甲方备案,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做工卡。并将身份证、做工卡复印件交工程承包人备案。
6.2.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与甲方共同商议并积极配合采取合理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
6.2.12提供钢筋焊接、机械连接试件和混凝土试件,同条件养护的试块,按规范及发包人见证由承包人现场制作,强度等级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实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制作及送样所需的费用及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3本工程钢筋配筋(包括预埋铁件、穿墙杆等)由乙方负责,其配筋单计划应提前10天交予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进行加工。
6.2.14按照甲方通知的时间准时入场。
6.2.15严格按照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先进工艺和技术保密。
6.2.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满足甲方关于形象工作的要求,完成甲方关于企业形象宣传有关的工作;自备符合甲方形象工作及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费用自付。
6.2.17按照甲方要求的日期提供满足甲方要求的月形象进度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