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招聘的合同
4、在合作期内,甲方一经决定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应提供录用确认书予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对该候选人进行其它推荐。
第三条 乙方工作程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与甲方共同讨论招聘职位的详细事宜(包括职位所需的技能、经验、对
候选人的性格要求、该职位在公司整体业务往来中的关系、权限、工作环境、职业报酬等一系列内容,由此撰写招聘职位描述),乙方按照职位描述进行招聘。
2、对收集到的简历进行整理、分类、筛选,安排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对符合职位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复试并确证其是否符合甲方的各项条件,并进行综合评定,供甲方参考。
3、将最佳候选人的个人详细资料提交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对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待甲方确定面试时间后安排甲方和候选人面谈。
4、协助聘用合同的最终签署。
5、乙方负责为甲方组织符合条件的合格人员,并协助甲方进行初次面试以及复试,并对员工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6、在 年 月 日前,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中确定人数以及要求为甲方招聘合格的员工,所有员工经甲方复试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若到岗员工因自身原因或经试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或违反甲方制度导致被解雇的,导致该岗位的空缺,不能算着乙方招聘到合格的员工,也不能算着乙方受托招聘所完成的数量。
7、在招聘过程中,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向所有应聘员工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自乙方推荐之候选人到甲方工作由于乙方所推荐候选人的自身原因或不称职而被甲方解雇的,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将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为甲方另行招聘合格候选人,并经甲方复试合格后到职上岗。如乙方推荐的人员到甲方上班超过 个月而离职,乙方再做推荐,则甲方需另外付费。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人才资料,甲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不得以招聘或储备人才为名,将乙方提供的无关人才资料据为己有,或将人才资料泄露、转交给第三方使用。如有上述情况,甲方应无条件立即支付给乙方合同规定的双倍费用作为经济、信誉补偿金。
3、甲方应在候选人面试后一周内将面试意见及审核结果书面反馈给乙方,未反馈则视为被甲方录用。遇特殊情况时需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说明及提出新的时间限定经乙方认可。
第五条 收费条款
1、 经乙方招聘及推荐的候选人被甲方录用且工作满 个月,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务费。
2、 费用支付:分 次支付完所有费用。在乙方向甲方成功招聘 人并在员工正式上岗后,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先行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务费;在员工到岗工作之日起第 月时,甲方按照乙方招聘人数另行向乙方支付 元/人的服务费。方式为转帐支付或现金支付,延期支付需要承担相应利息,利率按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 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履行委托招聘条件,致使乙方推荐的人才无法上岗或上岗的人才离职,乙方视为职责完成,甲方需按条款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4、 乙方需要在双方规定的时期内组织到人员。如未组织到人员乙方将不收取甲方任务费用。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付款方式原则上以银行转帐为主,现金付款时由乙方出具有效证明后方可付款。
2、甲乙双方均须对本合同严格保密。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内容完全了解并无异议。双方将遵守本合同中所有条款。对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协议时间从签定之日起计算。
3、 其它补充条款:
4、 乙方若在 年 月 日前,未为甲方招聘到附件中确定人数及并经甲方复试合格的员工,乙方应当按照未招聘到岗人数应得服务费的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法律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地在 。
3、本协议随服务完成即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招聘业务,双方以"公平,公正,守信,诚意"为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1.在双方协议期限内,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员代理招聘服务。
2.代理招聘服务费为300元/人,支付方式为工作时间每满一个月支付100元/人,直至满三个月后支付完毕。以30日为月周期,不足25日无须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按实际岗位需求完整,并承诺工作内容、时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因乙方系为甲方提供招聘代理服务,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如实提供应聘者资料,乙方对应聘者资料负有审查责任。因乙方为应聘者提供职介服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的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4.甲方可与乙方商议每次代理的服务范围。甲方未与乙方商议的,即视作默认为委托乙方负责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农村山林合作协议书)
5.甲乙双方在代理招聘期间应保持密切联系,甲方在委托代理招聘期间可向乙方了解应聘进展,乙方在代理甲方招聘过程中,有义务向甲方反馈招聘进展的情况,并提出调整应聘条件,岗位待遇等建议。
6.乙方可根据甲方商定的时间,地点,安排甲方与经乙方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甲方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意向录用人员。
7.甲方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并反馈给乙方,否则视作推荐成功。
8.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依法与所录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工伤保险、支付劳动报酬。对甲方拒绝或拖延与所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支付工资等的,一经查实,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代理发布招聘岗位。对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随时中止本协议。
9.甲方在录用人员后,应向乙方反馈录用人员的工作情况,以便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做好信息处理和回访工作。
10.乙方所进行的代理招聘地点范围不得在甲方所在地区(五区范围)。
11.对于因甲方岗位待遇前后不符,虚报工资等不诚信行为而造成求职者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2.本协议有效期自20_年6月13日20_至20_年月31日。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
经办人:
日期:日期: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所需人才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保证各自为合法成立并有效的组织(企业)。乙方有从事该项服务的资格,甲方确认向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的真实性,双方就各自的确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委托搜索(猎取)人才的具体要求,填写(委托招聘书),乙方根据(委托招聘书)要求为甲方搜索(猎取)相关人才,该委托招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本次委托的总服务费_________人民币。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须支付委托金_______元人民币;其它服务费甲方在推荐的人才试用_______天之内支付________元人民币;试用_____天之内再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在收到委托金本合同生效后,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人才,并保证提供人才的真实性,同时协助甲方安排有关面试的事宜。
五、甲方应在自面试之日起五天内将是否试用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如试用,乙方将以此时间作为收取服务费的基准日,并按上述第三条执行。
六、人才的保证期为试用之日后的三个月。在这期限内,甲方若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托金和服务费不予退还,但乙方应免费按本合同程序再为甲方推荐人才,如甲方正式试用乙方推荐人才,乙方本次服务完成,不再有保证期。
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候选人的应退还委托金;虽提供人选而甲方最终未能试用的,委托金不予退还。
八、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已付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单方终止合同的,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
九、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一个人才适用,超过一个的另行说明。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企业发展需要,委托乙方招聘有关职位的所需人才。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收费标准、收费程序、付款方式、面试费用
1、 乙方向甲方收取委托招聘服务费,每个成功推荐的人员单独结算,按以下标准收费:
①、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高于10万(含),收费标准为候选人首年年薪的20%;
②、 若录用的候选人年薪低于¥10万元(不含)的,收费标准为¥贰万元/人。
(上述年薪是指在录用通知中写明的所有薪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薪水+各种补贴+奖金+股票等)
2、甲方按以下规定的程序,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①、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5000 元作为预付金。
②、预付金计入甲方应付服务费用总额中,即甲方在支付服务费时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金。如由于乙方未能在20个工作日内为甲方提供候选人,此时甲方提出取消招聘委托服务,乙方将该预付金的100 %退还给甲方。
③、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在甲方录用上班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该职位委托招聘服务费的全部余额付给乙方。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未付金额1‰的滞纳金。
3、 付款方式:
①、甲方向乙方付款,用现金、或支票转帐 / 汇款。
②、 乙方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下沙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7908100038321
4、 面试费用: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城市面试,差旅费如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人事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 应向乙方提供所招聘职位的详细信息,以使乙方明确该职位对象选择的标准;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可靠性。有权利对于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独自决定是否录用。
3、对乙方所提供的候选人信息不得转递任何第三方(甲方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除外),不做转换推荐,否则视为该被推荐人已被甲方录用。
4、 在被推荐的候选人正式录用前,为其保密。
5、应通知乙方被录用的候选人上班日期,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的录用确认函。
6、发现乙方提供的被推荐人资料有与其它渠道此前所提供的资料重合时,应在收到乙方资料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声明,否则应被视为获得甲方的认可。
7、 按本合同第一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招聘服务费。
8、 在双方合作期限内,如甲方欲雇佣乙方员工,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需支付与该雇员当年任务额匹配的费用。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利依据甲方的要求独立开展工作。
2、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空缺职位提供合适人选,保证被推荐人的基本素质介绍符合甲方所提供信息的要求,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提供人选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3、应在接到甲方的招聘职位信息后,指派专人或小组负责为甲方提供服务,每个职位向甲方提供可面试的被推荐人的报告。
4、应及时将访寻的情况,以及根据甲方要求而进行的访寻结果与甲方沟通,通告。
5、应根据甲方要求,尽最大可能提供被推荐人的背景材料和参考资料。
6、应根据甲方要求,安排甲方与被推荐人的面试事宜。
7、 有权利依据本合同第一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收取服务费用。
8、对甲方所提供的各种工作资料、招聘信息及基本情况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将其对外泄露。
四、 双方保证条款:
1、若被甲方所聘用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认为其不胜任本职工作,或其违反法律法规及甲方的管理规定,或其本人辞职), 甲方必须在与候选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该情况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就该职位向甲方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上岗。如后推荐成功的候选人年薪发生变化,甲乙双方按实际年薪核定服务费,退补差额。
2、被甲方录用上岗的候选人在试用期内,由于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甲方对候选人的承诺(包括:工作条件、薪酬、福利待遇等各方面的事先约定条件),或者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候选人离开,则乙方不提供无偿推荐其他候选人给甲方挑选的服务。
3、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即使当时没有被甲方录用,而在其被推荐后之两年内被录用的,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按本合同的收费标准规定应向乙方一次性缴纳该候选人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4、 如推荐的候选人的最终签约单位或实际服务单位为甲方的关联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及办事机构等,甲方同意视此为乙方推荐成功,并应按本合同收费标准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职位的全部委托招聘服务费。
5、在双方合作关系期间,除非乙方从甲方获取书面正式许可,否则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以工作机会或雇佣关系等信息主动接触和雇佣甲方职员。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私下与被推荐人联系或达成任何有损乙方利益的约定;否则,以甲方违约处理;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甲方收取相当于此岗位的总服务费2倍的违约金。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即生效。
七、 本合同有效期两年,于20_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
八、 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九、 本合同司法履行地在杭州。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杭州仁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50号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签订时间:20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4)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招聘就业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给予乙方相应的招聘工作费用,现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乙方以甲方名义,按照甲方提交的代招岗位招聘简章内容,为甲方代招相关人员。
2、对成功通过面试的人员,甲、乙双方签订合格人员确认单。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如实发布代招人员招聘简章,所需代招人员的岗位要求、薪资待遇重要事项应内容完整、具体以及真实。
2、若代招人员为成功通过面试,甲方可不支付乙方报酬。但乙方为此次代招活动所支付的必要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3、甲方应自行组织与劳动者进行签订劳动合同事宜。
4、甲、乙双方在签订合格人员确定单后,当天可按合格确认人员的人数,以每人 壹佰元 人民币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费用。随后如代招人员仍在岗工作,按每月每人 壹佰元 人民币继续支付乙方招聘工作费用。总共支付 叁个月 ,共 叁佰元 人民币。
5、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代招人员招聘简章中岗位要求、薪资待遇内容,发布招聘广告,不得擅自变更甲方的招聘要求。
2、乙方不得故意向应聘人员隐瞒与甲方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如代招人员的岗位工资、保险福利等,以损害甲方利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可以单方撤销委托,但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交武汉市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年 日 月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5)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搜寻(猎聘)各类中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某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高级人才等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恪守。甲方委托乙方招聘各类中高级人才,甲方对招聘岗位的职位描述、任职条件,及薪资福利等承诺见《委托招聘登记表》。
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的经营概况,人员配备,发展前景及资质等情况,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乙方正确理解甲方的实际情况及委托招聘要求,客观负责地向候选人介绍甲方情况。
2、 甲方必须详尽填写《委托招聘登记表》,所提要求及待遇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3、 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委托招聘登记表》,通过各种渠道为甲方搜寻所需
人才。《委托招聘登记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乙方负责对应聘人才的性格,管理能力,专业知识与技能等综合能力进行测评;力求客观全面的向甲方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征得甲方和候选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面试。如未达成意向,则由乙方重新推荐合适人选。
5、 甲方应按照其规定的条件面试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并应于考核之日起10日内将是否聘用(含试用)的意见及理由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乙方将视甲方意见为同意聘用。
6、 乙方在甲方确定试用人选后,协助双方签约,办理录用调动手续。
7、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选拔优秀人才,甲方有责任在决定留用(含试用)该人才的同时将服务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二、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和猎头行规开展猎头业务;而甲方亦保证按照合同的条款进行履约。
2、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推荐人才的同时,不猎走甲方正在使用的人才;而甲方亦保证在委托乙方同时,不再委托第二方猎寻同职位的人才。
3、甲方一旦聘用乙方推荐的一位人才,乙方则不得猎走甲方的人才。
4、合同签订生效后,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退还所有甲方已付费用。
5、人才寻访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三、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所签订合同内容应严格保密。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候选人作任何资料审查及背景调查;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用人信息泄露出去。
2、乙方应确保被猎候选人在到甲方工作前必须与原单位按照合法程序办好离职手续。而甲方不得利用被聘候选人盗取候选人原工作单位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一切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按推荐岗位年薪(年薪指转正后一年的总收入,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提成、期权等)的 %收取人民币(大写) 服务费。(按议定工资总额计算)
2、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寻访委托金(预付款)计人民币元。
3、甲方确认录用人选后,在被推荐人到岗之日起一周内,付清服务费全部余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按议定工资总额结算)
4、人才的保证期为到岗后的120天。在这期限内,甲方若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甲方已支付的委托金和服务费不予退还,但乙方应免费按本合同规定继续为甲方推荐人才,如甲方正式录用乙方推荐人才,乙方本次服务完成,不再有保证期。
5、如果乙方介绍之候选人经甲方面试后决定不用,但在12个月内又被甲方录用,甲方需按协议支付乙方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1、规定的支付服务费用期限内,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费用,则视为违约;甲方违约需向乙方支付双倍服务费用。
2、乙方若将推荐给甲方已任职的人才再推荐他处,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双倍的委托费用(但和约解除者除外)。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某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招聘的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招聘人才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招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招聘 等 个岗位,共 名职员。甲方招聘岗位的职责描述、具体要求、福利待遇承诺等见《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附件一)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详实企业资料(性质、经营范围、规模等),同时向乙方提交详实《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并按承诺对乙方推荐的人才进行面试招录工作。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荐才工作,及时反馈所推荐人才的招录情况。
3、未经乙方同意与参与,甲方不得直接与候选人进行接触,否则乙方有权放弃已承诺的义务。
4、甲方在试用期内辞退乙方提供的人才,或人才自主离职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由甲方根据乙方要求重新提供新的候选人才,并完成招录工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中的要求和承诺为甲方搜寻、筛选、推荐人才。
2、乙方在协议生效 日内完成首批人才推荐,按每岗位 名候选人才向甲方推荐人才。
3、乙方协助甲方审定《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并协助甲方组织人才复试(乙方可提供面试场地)。
4、凡乙方推荐并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乙方不得将该候选人推荐至其他单位(甲方同意的除外),乙方应严守保密条款,保证甲方和候选人提供的信息不外泄。
四、费用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划分为三级:
(1)普通职位(月薪在1200元以下),乙方按每岗位每人200元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2)中级职位(月薪在1200元——3000元之间),乙方按每岗位每人月薪30%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3)高级职位(月薪在3000元以上)乙方按每岗位每人月薪45%收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委托费,共计人民币 元整。
2、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按委托费50%支付预付款项计 元,乙方收款后协议方能生效,余款在人才试用合格后一月内付清。
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为甲方提供符合《委托企业招聘需求表》规定要求的人选,则应向甲方退还全部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若首批推荐人才录用不成功,乙方可再次推荐合适人选,在允许的范围内可以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推荐;除非乙方及时提出此岗位人选无法寻猎,提出中止为止,费用结算参照本协议第四条办理。
2、甲方在试用期内发现被录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或被录用者在试用期内自行辞职的,乙方可自甲方提出请求之日起 日内免费为其重新推荐合适人选至少 名。
3、甲方在面试乙方推荐的人选后,认为符合非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所设置的其他岗位时,同样属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服务,并参照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六、违约罚则
1、一方当事人因第三方的原因违约,应先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方之纠纷另行解决。
2、合约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再委托其他机构招聘已委托招聘的岗位,否则以违约论。
3、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变更职位的要求、薪水等条件没有得到乙方书面确认的前提下,单方面提出解除协议属于违约行为,乙方不予退还已收预付款项。
4、协议签订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不能按期履行,自乙方第一次提醒之日起30日后协议自动解除,乙方所收预付款项不予退还。
七、后契约义务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可能掌握的另一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八、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以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