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
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希望大家喜欢!
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篇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耕地(坐落: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亩,土地质量:)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年每亩元人民币,大写: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1、支付方式:现金支付,乙方分次(每年)支付甲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
2、支付时间: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1、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土地转让承包经营权交付乙方。(合同完后交土地)
2、交付方式:协议约定土地一次性全部转让交付乙方。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土地只补,种子补助属于农户)、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4、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5、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改变土地的协议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6、协议期满后乙方应重新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不能重新签订合同乙方应无条件归还所承包土地并移除占用土地的附着物及其他设施。
7、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大写: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篇2)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住址: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所购买商品房基本情况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为 园 号 楼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为实测面积。该商品房为现房。甲方依法获得并合法拥有该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权属证号为: 。
第二条 价格与费用
1、该商品房售价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为 拾__万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将该商品房原入住费用全部无偿转给乙方。
3、在甲、乙双方交房前所发生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承担交房后所发生上述费用。
第三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 %作为首付款,即人民币 元(¥ )于20____年 月 日(双方立契过户日)由乙方交付给甲方。
2、余款
以该商品房售价总额 %作为余款,即人民币 元(¥ )于__年__月 日前由乙方通过银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如因银行放贷拖延,而非甲乙双方原因所造成则不追究甲乙双方违约责任。
4、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前,甲方应已收到第二条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垵已交付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交付期届满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万分之五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逾期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逾期在15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第5。3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按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3、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行为,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售价5%,还应就该违约 行为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实现债权而支出律师费用及诉讼费用)进行赔偿。如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根据双方各自违约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在本合同第三条履行完毕后 日内,通知乙方收楼,以便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第六条 装饰、设备标准
甲方交付商品房装修、设备标准以现房实际情况为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条 入住
在签订本协议之前,甲方须将物业相关费用全部结清,同时双方办理立契过户、入住等相关手续。
第八条 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之时,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自该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贷款银行未能批准双方根据本合同之条款上述出售单位;
2、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 8。2条款规定情况下,本合同应解除。甲方应在扣除乙方应付而未付欠款(除房款以外)和违约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补偿情况下(如有)退还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应付而未付欠款和违约金(如有)已超过乙方已付房款总额,则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凡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大火、战争、乱等其他不能预见、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协议时,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理由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机构出具交由当地公证机构公证。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赔偿责任。
第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约定
乙方领取该商品房钥匙后,乙方应遵守______物业管理规定,并如期缴纳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签订、效力、 解释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项下争议之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协商要求书面通知后立即进行。无论任何原因若争议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15)天内仍未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在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根据其有效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对双方皆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包括各方法律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附则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____市有关规定条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协议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本合同中条款标题仅为方便参阅而加入,其不构成本协议一个组成部分,且其不应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解释产生任何影响。
3、本合同将成为转让出售商品房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双方达成任何承诺、陈述和协议。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被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顺义县房 屋土地管理局备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经营部在本次房屋交易过程中起到监督协调作用,直至乙方办理入住为止。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理方(盖章):
资质证号:
经纪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篇3)
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
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
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篇4)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简短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0
1.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_____承租甲方_____厂房一处路东厂房一间配房4间地址______________租赁期限为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为_____元/年,押金_____元。乙方搬进之后开始计算房租,押金充抵房租。
2. 经双方协议在_____支付房租,若乙方未在指定日期内付清房租,合同终止。
3. 甲方提供水电,电力负荷应在30千瓦以上能保证乙方正常运转,乙方在使用期间水电费自付,负责维修保养。
4. 乙方付清租金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自主经营,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租赁本厂间,不得非法经营,不得出租 ,转让 ,买卖场内一切设施如改变屋内设施必须经甲方同意,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合同期满后乙方须恢复甲方原貌(卫生,房屋,井水电等)一切设施,如有损坏丢失从押金中扣除。
6. 若遇国家或集体征用土地,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洪涝,地震,打架闹事,地震等)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不赔偿乙方任何经济损失,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甲方按乙方实际租住日结算乙方租赁费。
7. 在租赁期间,乙方不能从事非法有污染的商品生产,如有非法经营,后果自负。
8. 被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按手印生效。
9.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