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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

时间: 小龙 协议书

租房合同再简易,很多东西都是不能省略的,不然那就失去了合同的法律效应,这样容易导致双方吃亏。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范本,欢迎大家来阅读。

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精选篇1)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_______个月。

二、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个月的总租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同时乙方还向甲方交纳房屋租赁押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租赁期满后,甲方将房屋租赁押金全额退还乙方。甲方足额收取(房屋租金)(房屋押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据。

三、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拖延不交付的,按总租金%金额按天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或须收回房屋,应与乙方协商,并退还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赁押金,并偿付乙方房屋租金%的违约金。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五、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精选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带阳台的单间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计3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420元,按季度算。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同时支付一个月押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负担三分之一。租赁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租赁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3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0元。

七、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妥须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八、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九、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精选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 年 月 日共同签订的《 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 等物品,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 )。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 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 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 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精选篇4)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址:

二、室内附属设施:

三、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口月口季度口半年口年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第1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3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四、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六:其它说明:1、入住时的电表度数:2.水表度数:

出租方:

联系电话:

承租方: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天津租房合同协议书(精选篇5)

出租方:高台县锦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高台县锦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合同: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位于高台县东城河路157号锦霖华庭宾馆北头第一间门店租赁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160平方米(房屋面积以城建部门实际测绘面积为准),房屋租赁用途为商业。

二、租赁形式

甲方因出租房屋而由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税务等相关部门收取税、费时,由乙方直接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税、费。

租赁使用期间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设施维护费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年月日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未签订租赁合同继续使用房屋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四、租金(不含税)、保证金标准及交纳

租金标准为一个年度肆万捌仟元整(¥:48000。00)实行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租赁期满,乙方若继续使用该房屋未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双倍计算租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租赁保证金(大写):/),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欠交租金、违约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财产损坏赔偿款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乙方。

活动期间租赁开办特色餐饮者,免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一年,从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二年乙方给甲方按相关标准缴纳房屋押金和房屋使用税。

五、租赁使用的'风险责任承担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当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原状,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租赁财产的安全,否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租赁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及被盗、火灾或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若对房屋、设施、设备或临近他人的物品有损坏应由乙方进行赔偿。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变动或更改供水、供暖、消防、供电设施的容量、安装位置,不得存储危险物品。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房屋的交付与返还

签订本合同并且乙方交清租赁保证金和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签订合同时的现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七、增添财务的归属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对房屋进行增添附属设施。但乙方对房屋增添附属设施时不得对房屋有任何损坏行为。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拆除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必须保证原貌、不得损坏,附属设施甲方不予补偿。

八、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租金的。

2、乙方不按相关单位要求交纳税款、房屋卫生费、水、电、暖气费、物业管理费及设施维护费的。

3、擅自将房屋转借、转租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及房屋现状的。

5、任何有损房屋及附属设施行为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大写)伍万元整(¥:50000。0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不按约定数额及时间支付租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至,乙方按日向甲方承担逾期应付款10%的违约金。

租赁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乙方为及时交付房屋的,乙方除交纳正常租金之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承担100元违约金。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山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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