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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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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够让大家发现许多奇迹的事情。那么,关于五年级的单元作文——《写读后感》怎么写?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写读后感》优秀五年级作文(7篇),欢迎大家阅读转发!

《写读后感》作文【篇1】

最近我在读一本书,还挺有名的,叫《鲁滨逊漂流记》,就让我来讲讲吧。

里面主要写了主人公鲁滨逊因为一次意外流落孤岛,战胜重重困难,自立根生,创下传奇的这么一个故事。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息,作者笛福娴熟的叙事能力,让我仿佛身临其境,我仿佛感受到了流落孤岛的绝望,搭建木屋时的艰辛,吃到面包时的欣喜……

对于鲁滨逊这个人物,我的心中是说不出的敬畏,明明一群人出来玩出来航海。结果一场意外就只剩下了他自己,若是换做其他人,可能早就惊恐万分,不知所措的待在原地,而我们主人公鲁滨逊可不是“其他人”。他只惊恐了那么几秒,就快速调整好状态,先是把船上能拿到物资,都搬上了孤岛,期间鲁滨逊还发现了一条活下来的狗,使得自己不再孤单。然后他又用好几天的时间打造了一所木屋。再然后他发现了野人救下了“星期五”,他慢慢适应了岛上的生活,在岛上住了近28年后,终于有人来并带鲁滨逊离开了。

不得不说,鲁滨逊真的很聪明,比如在林中走着走着,看到了一棵很高很粗的树,只一眼,就想到可以用来做小舟,离开孤岛。有了这个想法,不管有多难实现,需要用多少精力和时间,鲁滨逊都坚持了下来。

我不仅很佩服鲁滨逊,更佩服创造出鲁滨逊的丹尼尔·笛福,因为我觉得主人公通常就是作者的缩影,我想丹尼尔·笛福应该也拥有一颗爱冒险、不怕挫折的心吧!

《写读后感》作文【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是人类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最近我就读到了这样的一本书——《鲁滨孙漂流记》。

初读这本书时,觉得鲁滨孙真是太傻了,第一次出海,虽然船翻了,但还是获救了。第二次出海被海盗俘虏后逃了出来。第三次出海遇上风暴,只身留在岛上。我非常不理解鲁滨孙这种疯狂的行为,读到最后我才知道这种勇气全都来源于他对出海游历的热爱。

鲁滨孙来到岛上后,凭借自己丰富的知识和高超的动手能力,造出两处优良住所,不愁吃,不愁穿,击退野人,帮助船长夺回大船……总之,他最后回国时,留下了无数令人称赞的故事。

其实在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鲁滨孙一样的人,他们执着于一个目标,对它抱以很大的希望,即使失败了也不怕,大不了重新开始。例如马云,他开始做淘宝时,只有50几个朋友,渐渐地只剩下4个人。但他仍不放弃,拥有了千亿资产。

好书是知心朋友,更是心灵导师。《鲁滨孙漂流记》就是一本很好的书,它让我明白为什么失败还仍执着的人总会获得成功,震撼了我的内心,让我拥有了为之执着前进的方向。

《写读后感》作文【篇3】

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生活中,有何尝不是这样呢?我是个“小书迷”,在我读过的课外书中,《狼王梦》可是备受我的青睐。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母狼紫岚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产下了四只狼崽,然而,命运却跟紫岚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先是黑仔被金雕捕食,再是蓝魂儿在猎人的捕兽夹下丧命,最后连双毛也被狼王打败。狼崽们接二连三的死于非命,而紫岚也被这接踵而至的痛苦打垮了。她为了后代的安全,为了杀子之仇与金雕同归于尽

而在书中,最让我在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片段是“嘴角边褶皱纵横,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魂儿时被捕兽夹绷断了,残缺的唇腭间滴漏着涎水;一条伤残的前肢吊在胸前,左肩胛歪成不规则的菱形,显得那么丑陋。”紫岚还是一条中年的狼,她的体力和智力可是都在鼎盛时期的啊!为什么紫岚会如此的丑陋?这难道不是因为过度的哀伤导致的吗?失子的痛苦,抚养狼崽的辛苦,这些叠加在一起,才造成了紫岚丑陋的外貌。

虽然紫岚是一匹狼,但她却具有人的情感。她会在爱子被人类抓住时不顾一切上去营救;她会在孩子战胜强敌时而感到自豪;她也会在遇见杀子仇人时拼上性命去战斗。虽然紫岚是一匹狼,但她却更像一位人类的母亲

《写读后感》作文【篇4】

人的一生,只不过是一本书,傻瓜们走马观花似地随手翻阅它,聪明人则用心阅读它。因为,他们知道这本书只能读一次,而没有机会去重新阅读。

一个人的一生似洪水奔流,有的人活得轰轰烈烈,有些人却平淡无奇。

在仅有十一年生命的江小迪眼里,他的每一分钟都活得精彩、活得有意义、活得有价值……他用自己生活的每一刻里,证实了自己并不比别人差,体现了自己的能力,让别人知道:自己并不是永恒的“病人”,总会有“站”着来的一天。江小迪把握每一分生存的希望,每一分都有自己努力与收获,因此而证实了生活的价值。

人不能熄灭希望的火焰,但还要把这团火焰燃烧的更加明亮。把自己的一生点燃吧!创造精彩生活。

将把握拥有一切,不断向上攀登,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走,人生的路途永远不会有捷径。珍惜每一秒,利用每一分,和时间赛跑,不断追求……

萧伯纳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不是一只短短的蜡烛,而是一只由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的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的人们。

“让我们暂时拿着火炬,”或许漫长而又长远,可能短暂、快捷,但是无论时间长短,当它在我们手中时,我们则要让它燃烧和焕发!

蚕在临终之前,总会吐出自己全部的丝,才肯瞑目;蜡烛在它有生之年,总放射出夺目的金光;更何况我们人类呢?让我们活得精彩起来把,放飞希望之花。

让我们做个聪明人,认真耐心的阅读和品味人生这本书吧……

《写读后感》作文【篇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塞尔玛·拉格洛芙为儿童而写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第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

小说中有着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尼尔斯,有着渴望自由,喜欢挑战的大白鹅,有着勇敢、正义、善良、慈爱的领头雁阿卡。他们带领着尼尔斯进行了一次全国长途旅行,途中他感受到了山川湖海的迷人,动物的可爱,帮助大雁们逃离了狡猾狐狸的追踪,帮助老鹰高尔果逃出坚固的铁笼……最后变得勇敢、向上,成为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少年。

读完这本一波三折的小说,我要学习尼尔斯的美好品德,遇到困难不能低头,就像他所说:在一切困境中,出路肯定是有的,关键是靠自己去找。也知道了朋友有了困难的时候,要及时的伸出援手,因为背弃一个信任自己的朋友比什么都卑鄙无耻。

爱略特曾经说过:动物是最可亲近的朋友,它们从不提问,也不指责。所以我懂得了爱护动物,不去伤害它们。因为它们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如果我们每个人把动物当成自己的好朋友,互帮互助,团结友爱。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真是配得上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写读后感》作文【篇6】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做《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由美国的作家马克·吐温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汤姆·索亚是个既调皮捣蛋又充满正义感的男孩,讨厌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能够干出一番英雄事业。后来,他与哈克贝利一起,凭借着机智和勇敢,终于找到了印第安·乔留下的宝藏,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开启了他们新的生活。

我觉得汤姆和我都是淘气包,都挺聪明。我们两个不同的地方是汤姆爱撒谎、逃学;而我比较诚实,不逃学。但我也要学汤姆,改掉淘气的坏毛病,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

第二十二章——英雄救美,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贝吉以前报复过汤姆,可汤姆很大度,当贝吉犯错的时候,汤姆挺身而出,替贝吉受罚,这让贝吉很感动,他们又成为了好朋友。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宽容大度,有一句话不是叫“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在生活中,我们随时都会遇到危险。比如:坐公共汽车时,可能遇到小偷;在夜晚上街的时候,可能会遇到强盗打劫,而这些人为什么不去打工挣钱,而是干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呢?我想可能是家里生活困难,没有办法才这么做的;可能是因为这样挣钱快,才这么做的……

《汤姆索亚历险记》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懂了如何做到爱憎分明,它让我懂了如何 勇敢面对困难,它让我懂了如何热爱生活。

《写读后感》作文【篇7】

这本书,是中国首位迪士尼签约作家――杨鹏写的。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集幻想、感动、正义、友情、亲情于一身的必读好书。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做:天赐。他是一个蝙蝠星人,他有――人的身体、神的气魄、龙的武功、最主要还有蝙蝠的翅膀。下面我就分享其中的一个片段。

那个娃儿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小怪物,他一下地就能跑了,抱着水晶球哧溜着身子,天寒地冻,也不觉得冷,在积满雪的地上跑来跑去,满腿的泥浆,背上的小翅膀还一抖一抖的,天赐在地上活蹦乱跳,怎么也追不上他。突然他不小心摔了一跤,水晶球一闪一闪的在雪地上轱辘轱辘的滚动起来,滚进了牛棚,老黄牛还在牛棚里喘气,生病,呻吟,慢慢的直叫。

水晶球咚的一声撞在了牛头上,老牛脖子一缩,“哞!”老黄牛发出一声怪叫,娘跑过去,天呐!他看见老黄牛被一股蓝光罩住,整个儿地卷缩起来,扭动起来,天赐则坐在牛的旁边,呆呆地望着老黄牛,脸上目无表情,这真是奇迹了。老牛不喘气,不呻吟,也不生病了,一下子减轻了十岁,它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哞"。

有没有被天赐吸引住呀?吸引住的话就来看《少年蝙蝠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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